首页 > 首页 > 品牌 > 正文
  • 山东:每年择优选10个左右产业链发展促进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为更好发挥产业链发展促进机构(下称“促进机构”)作用,深入实施标志性产业链突破工程,山东将每年择优选择10个左右促进机构,每个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促进机构奖励政策支持资金通过省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实行总额控制。

      据介绍,促进机构指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不含青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民政系统备案的行业协会、民办非企等合法社会组织,以及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山东将综合评价促进机构面向全省标志性产业链建链补链延链强链重点方向,协助政府部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等单位,组织开展或参与实施的健全工作组织体系、培优塑强链主企业、提升链条配套能力、攻关突破关键技术、谋划实施重点项目、招引培育高端人才、助力企业拓展市场等方面工作情况及取得成效,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服务机构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省财政厅按程序下达资金。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促进机构面向全省标志性产业链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开展的项目招引、协同创新、数字赋能、品牌建设、管理咨询、投资融资、人才培训、经贸会展等活动。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付玉婷 报道)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中华泰山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C)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100031号 鲁ICP备08005495号-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公网安备 37090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