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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论:“体育课不被占”已入法 学生的锻炼权需保障

      新华社昆明6月27日电 评论:“体育课不被占”已入法 学生的锻炼权需保障

      新华社记者岳冉冉

      新修订的体育法近日颁布,其中,确保体育课不被占、在校每天锻炼不少于一小时等条款,充分体现了加强青少年身体素质、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国家意志。

      青少年的健康是社会关注、家长关心的问题。一段时间以来,体育课被占用,“体育老师生病了”,每天运动时间不足,不仅让孩子们失去了锻炼权,也让“小眼镜”“小胖墩”日益增多,孩子们不同程度存在健康隐患。

      面对我国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主要指标连年下降的困境,从中央到地方,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要求“开齐开足体育课”,但部分学校仍执行不到位,加之体育师资不足,担心学生运动伤害等因素,使得体育课内容保守、学生兴趣不浓,“应试体育课”“不出汗体育课”成为日常。

      新修订的体育法将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明确提出国家将体育科目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新增“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等条款……这些修订,不仅体现了加强青少年身体素质的国家决心,也意味着孩子们享受体育课、在校锻炼一小时的权利,得到了法律保护。

      一直以来,体育课不受重视,孩子锻炼时间不足,根源都在畸形、功利的教育观上。想正本清源,需改变“用分数给孩子贴标签”的心态,让全社会对素质教育、核心素养有更深认同。同时,体育老师也需认真研究刚出台的新课标,上好体育课,教会孩子一两项运动技能,让他们真正融入、沉浸到运动中,享受体育乐趣,培养终身锻炼的习惯。

      需要警惕的是,孩子的锻炼权在现实中仍可能被侵犯,为此,相关部门需强化监督、投诉、举报机制,以确保“体育课不被占、在校每天锻炼不少于一小时”成为所有学校常态。

      体育强则中国强,国运兴则体育兴。保障学生的锻炼权,不仅考验着学校“一切为了孩子”的初心,也考验着家长和相关部门监督、管理的恒心,更考验着整个社会持之以恒、重视体育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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