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山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泰山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在第五个“泰山景区生态保护日”来临之际,为增强社会公众的保护和参与意识,加强泰山景区生态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泰山生态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泰山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活动。南天门执法大队先后在南天门、天街和大观峰等游客较为集中的区域,向游客发放《关于加强泰山景区生态保护的通告》明白纸,讲解未经批准擅自进入非自然保护区和携带火纸香烛、火机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山的危害性,强调捡拾带离泰山石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泰山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驻山单位及辖区内经营从业人员进行座谈,共同学习《泰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条例》相关内容。

      

      中天门执法大队在东大门旅游咨询点设置宣传台,发放泰山景区生态保护宣传材料,并现场答疑,为广大游客及相关商户普及生态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红门执法大队在一天门处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向驻山经营业户、游客发放宣传明白纸、《泰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条例》《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百余份;入户讲解垃圾分类等相关知识20余户,号召驻山经营业户及游客文明出行,保护泰山生态,做“文明泰山人”。

      机动执法大队发放《关于加强泰山景区生态保护的通告》明白纸、《泰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条例》宣传册100余份,面对面向市民、游客、经营业户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解答群众疑问。号召大家“从我做起”,爱护这片青山绿水,拒绝污染,保护泰山生态环境。

      竹林寺执法大队在普照寺景点、龙潭公园内等场所,向经营业户、游客、市民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页等,宣传泰山景区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市民的学法能力,增强爱护、保护泰山的意识。

      

      樱桃园执法大队在主要路口悬挂生态保护宣传横幅,向过往群众发放生态保护宣传资料;走进辖区餐饮单位、辖区住户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耐心宣传生态保护的重大意义。

      下港执法大队针对人群易集中的区域进行法制宣传,执法人员分别在集市、超市、田间地头、工厂企业对群众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及时发放生态保护宣传册和知法守法明白纸,为群众详细讲解生态保护的重要性。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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