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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安市财政部门明确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金减免相关政策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助企纾困政策措施,助力市场主体实现高质量发展,近日,泰安市财政局出台政策,明确行政事业单位房租减免政策相关政策口径、办理流程和工作要求。同时,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并建立每月减免情况报送机制,及时调度工作进程、提高服务效率,做到“应免尽免、应退尽退”,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企业及时受益。

      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该政策享受范围是:全市范围内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可享受。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产,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泰安市内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在简化审批流程方面: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方首先确认承租方是否符合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免资格条件,对符合减免资格的,直接减免。涉及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行政事业单位要将减免房屋租金落实到最终承租方。市属国有企业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又返租给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房屋租金由市属国有企业先向行政事业单位申请减免,再对最终承租方予以减免。减免房租事项不需再报各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审批,各行政事业单位留存好相关档案资料备查即可。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在二季度完成减免。

      此外,还明确减免方式:承租单位已支付应减免月份房租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减免房租优先从后续未缴房租中抵扣,后续未执行合同金额不足以抵扣或承租单位要求返还的,由出租单位直接返还;承租单位未支付应减免月份房租的,由出租单位按合同涵盖的租期范围直接减免相应月份的租金。

      监督电话:6220010;6221751。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苏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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