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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岱岳区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近日,岱岳区人民法院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该公告称,岱岳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玉华与被执行人张晓君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至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陈玉华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法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执行案号:(2022)鲁0911执恢302号

      被执行人:张晓君,女,1983年2月14日出生,汉族,

      住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彭徐店村11巷11号。

      执行依据:(2014)泰商初字第63号民事调解书执行标的(金钱):6743038.03 元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

      (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 5%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依法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严格按照规定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8-8573010

      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地址: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共青团路东街)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张汶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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