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于5月1日起实施。为增强人民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意识,在全市营造群众参与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浓厚氛围,5月份,市文旅局积极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的第一天,市文化和旅游局分别在官网、微信公众号上对其进行了详细解读宣传;集中宣传活动期间,市文化和旅游局充分利用市文化艺术中心广场等区域的三个LED大屏,每天滚动播放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内容的宣传片520余次,在人员流动量大的区域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6400余份, 提高了市民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率。
5月19日下午,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带队在岱庙北门广场面向市民进行了集中宣传。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免费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读本折页,以及面对面向群众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和现场解答的方式,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率。同时,工作人员还鼓励群众勇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等有组织违法犯罪线索。
下一步,市文旅局将把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该法作为重要抓手,运用LED电子屏、微信、入户走访等方式,同步宣讲法律政策、咨询解答及阐释普法案例,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立体宣传格局,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走深走实,为平安泰安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和旅游环境。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张芮 通讯员 郑成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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