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 > 社区 > 正文
  • 乐园社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学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提升知晓率,增强辖区广大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近日,财源街道乐园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学习活动。

      

      活动当日,乐园社区在社区内召开专项学习会议,社区宣讲志愿者采用通俗易懂的话语,向大家讲解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软暴力”行为等概念定义,引领大家共同学习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以及如何预防和治理有组织犯罪问题等相关知识,并就如何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进行了重点详细讲解,让辖区广大居民群众能够听得懂、看得懂、学得会。同时,乐园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全覆盖、持续性开展宣传,社区工作人员充分利用网格工作微信群、党员群、社区计生群等线上平台,向辖区广大居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黑恶势力如何认定等相关知识,帮助居民群众明确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概念,倡导大家踊跃举报黑恶势力,鼓励大家踊跃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共同营造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的良好氛围。

      “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居民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知,增强提升了大家的法治意识,在社区营造了良好的普法学法守法氛围,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乐园社区党委书记乔艳艳说。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张汶宁】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中华泰山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C)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100031号 鲁ICP备08005495号-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公网安备 37090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