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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提出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

      记者 杨璐

      秸秆综合利用被誉为“捡回另一半农业”,如何变废为宝,实现“秸”尽所能,吃“秆”榨净?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建设20个以上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40个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展示基地。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

      

      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是提升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加快农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上述通知提出的总体目标为,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突出重点、多措并举的工作导向,建设20个以上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40个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展示基地。

      山东将引导推动秸秆收储运体系不断健全,市场主体逐步壮大,市场运行机制不断完善,产业化利用结构更加优化,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和能源化利用规模不断扩大,基料化、原料化利用途径不断拓宽。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

      因地制宜

      优化秸秆利用产业结构

      通知提出,指导推动各地根据秸秆资源禀赋和农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选择秸秆利用方式。

      推进肥料化利用,提升耕地质量。注重农机农艺措施相结合,大力推广机械细化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鼓励山区丘陵地区试验推广秸秆覆盖等还田技术,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积极研究茎基腐病、根腐病等土传病害发生致病致灾规律,切实控制因秸秆还田造成的病虫危害。

      推进饲料化利用,发展畜牧产业。推广应用生物菌剂、酶制剂、饲草料加工机械,加快秸秆青贮、微贮、黄贮、压块、颗粒、膨化等技术产业化,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增值,提升秸秆在种养循环中的纽带作用,壮大秸秆养畜产业。

      推进能源化利用,助力节能减排。配合有关部门,有序发展秸秆为原料的成型燃料、打捆直燃、沼气工程等生物质能。引导乡村社区、园区以及公共机构,在试点基础上,推广打捆直燃集中式供热、成型燃料+生物质锅炉供热、成型燃料+清洁炉具分散式供暖等模式。

      推进原料化利用,培育富民产业。鼓励采用先进工艺,以秸秆、芦苇等为原料,生产非木浆纸、人造板材、可降解农膜等产品,延伸秸秆产业链。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以秸秆为原料的草绳、草帘编织及草编工艺品生产,提高秸秆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

      推进基料化利用,壮大食用菌产业。在小麦、玉米、棉花等秸秆资源丰富,食用菌产业基础好的地区,推广双孢菇、草菇、大球盖菇等种植模式。推广秸秆育苗、花木基质、草坪基料等技术,拓展秸秆基料化利用途径,带动秸秆基料产业发展。

      探索尾菜资源化利用方式,改善农村环境。在蔬菜产区,培育蔬菜秸秆还田专业化队伍,积极探索推广“机器粉碎+生物菌+土壤翻压+高温闷棚”等蔬菜秸秆原位还田技术模式。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生姜等特色作物秸秆无害化、高值化利用方式,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增加农民收入。

      

      突出重点

      抓好秸秆利用重点县建设

      通知提出,深入推进秸秆利用重点县建设,在20个以上县(市、区)整县制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构建有效运行机制模式。

      打造秸秆利用典型模式。统筹考虑秸秆利用潜力、资源禀赋等因素,确定重点县运行机制模式。在县域范围内,围绕秸秆沃土、秸秆产业化、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全量利用、秸秆与芦苇等废弃物协同利用等方向进行创新实践、跟踪评价,打造一批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

      培育秸秆收储市场化主体。建设县有龙头企业、乡镇有规范化收储组织、村有固定秸秆收储网点的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收储运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培育设备适用、技术先进的秸秆加工转化市场主体。

      开展秸秆利用技术集成创新和成果展示。根据当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情况,深入总结凝练粮食、瓜菜等不同作物秸秆(尾菜)利用技术路线和技术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研究攻关和集成创新,着力突破制约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瓶颈和短板。每个重点县都要总结1-2种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同时,根据《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目录(2021)》(农办科〔2021〕28号),选择适宜当地的技术成果,开展宣传培训和示范推广。每个重点县选择基础条件好的地块(企业或主体),建设2个以上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示范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可操作、能落地的秸秆利用模式,统一竖立“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展示基地”标牌。

      开展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对主要种植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进行监测测算,为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调查核算提供基础支撑。在还田比例超过40%以上的重点县,结合主要种植模式,要布设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点位,开展秸秆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

      

      建用结合

      完善秸秆资源台账

      通知明确,严格落实秸秆产生与利用情况调查标准和方法,认真调查、统计、分析秸秆资源数据,进一步摸清底数,掌握实际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政策、规划布局、产业发展等提供支撑。

      及时准确采集数据。以县为单元,严格按照调查技术要求和流程,扎实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数据采集,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子系统”完成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生与利用数据报送。

      认真开展数据核查。采取电话抽查、交叉互检、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数据真实性进行逐级核验。对于核验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确保台账数据科学准确。

      充分发掘利用数据。加强对秸秆产生与利用数据的挖掘,推动多角度、多维度的数据展示和分析应用,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节能减排、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等政府宏观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好秸秆台账数据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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