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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市全面推广“山东食链”应用

      近日,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开发的省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信息化追溯平台(简称“山东食链”)在我市全面推广,该平台将在食品安全追溯等方面发挥出积极作用。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出厂检验、产品销售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使用“山东食链”记录食品信息推进各环节互联互通,便于食品生产经营者更快捷高效进行追溯管理,实现各环节贯通、信息共享,便于追本溯源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落实“四个最严”的具体举措。

      根据相关安排部署,2022年6月30日前,泰安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完成“山东食链”用户激活。7月1日起,蔬菜、水果、水产品、粮食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10类食用农产品、食品及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3类餐饮单位,全部将食品信息上传至“山东食链”先行实现“10+3”信息化全程追溯。

      为切实加快推广“山东食链”应用工作落实落地,市市场监管局立即行动,第一时间成立了工作专班,统筹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印发了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任务分工,明确了时间节点,全力推动企业和业户使用“山东食链”落实追溯主体责任。对于不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销售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将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附“山东食链”操作流程:

      食品生产企业:

      

      

      食品流通业户:

      

        

      餐饮单位: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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