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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11日起,我市逐步有序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

      4月8日,记者从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根据最新疫情形势,我市将于4月11日起逐步有序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

      

      民警提醒,请广大考生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https://sd.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查询和考试预约。参加考试的考生须14天内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凭“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合格后扫“场所码”进入考场。

      民警介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为控制单场考试人员数量,请勿提前抵达考场,按照预约场次时间进入,避免人员聚集。候考期间,请考生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按防疫要求就座,不聚集,不随意走动。考试完毕,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聚集。

      考生如有相关问题,可以拨打0538-8284523、0538-8284626进行咨询。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刘红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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