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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禁毒知识入中考”有导向意义

      据报道,新修订的《浙江省禁毒条例》明确,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中考范围。早在2015年,浙江就明确要求将禁毒预防教育知识纳入相关考纲与考题,不少地方已将禁毒知识纳入中考范围。这次条例修订将这一做法通过立法予以确认,将有力推动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禁毒知识入中考”走进大众视野,并非浙江首次提出。近年来,甘肃、贵州以及武汉、广州、深圳等地也先后提出将禁毒知识纳入中考范围,使学生从被动接受教育转变为主动需要。如今,浙江通过立法将这一做法固化下来,从法律层面确认“禁毒知识入中考”的价值,更具积极的导向意义。

      青少年处于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期,好奇心强、分辨能力弱,容易受到各类毒品的侵袭。立法明确“禁毒知识入中考”,赋予了学校开展禁毒教育更高更新的要求。比如,浙江修订后的《条例》提到,中小学校应当按照教育大纲要求,将毒品预防专题教育纳入课程内容;根据不同阶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毒品认知能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显然,禁毒教育要形成常态化,不能止于“国际禁毒日”等宣传活动。要科学设置教育内容、编写教学教材、建好师资队伍,提高学校开展禁毒教育能力,对学生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禁毒知识普及。

      立法明确“禁毒知识入中考”,还可唤起家长们对禁毒教育的重视。在这方面,《条例》也提出了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开展禁毒教育。帮助青少年认识毒品危害、自觉抵制毒品,家长责无旁贷。学校也有必要采取各种形式,帮助家长们掌握有关禁毒知识和教育子女远离毒品的方法,从而加强对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和监督。

      考试只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立法明确“禁毒知识入中考”,不仅对学校和家庭具有一定的“倒逼”作用,同时对于全社会有力遏制毒品对青少年的侵袭也有积极意义。(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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