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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山区发布265个就业见习岗位 三类人员可报名

      近日,记者了解到,为深入贯彻人社部等十部门“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泰山区聚焦纺织服装、生物医药、医养健康、文化教育、餐饮服务等行业,募集了265个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计划,旨在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等通过实践锻炼积累经验,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及早就业。

      本次就业见习岗位见习对象要求为离校3年内有就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间以毕业生证书签章日期为准,参加见习时未处于就业状态);16至24周岁青年(年龄以身份证信息为准,参加见习时登记失业或未办理过就业登记);毕业前3个月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生证书签章日期为准,是否落实工作单位非师范类以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就业记录为准、师范类以在山东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就业记录为准)。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同期泰山区最低工资标准)、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见习期满3个月,表现优秀且符合单位要求的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可将其留用,并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记者从泰山区人社局了解到,此次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可与见习单位进行电话联系。见习双方遵循自愿、公平、互利、安全的原则,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完成任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协议。对吸纳见习的单位,泰山区人社局将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泰山区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可提高至泰山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凡泰山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均可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进行申请成为见习基地。申请见习基地的用人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按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正规有效管理;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且有助于见习人员能力提升的见习岗位;能按规定为见习员足额发放不低于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不低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险种。

      (具体岗位及联系方式可扫描二维码查看)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杨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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