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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市高效推动城市道路桥梁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根据上级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部署要求,市城市管理、市财政局等部门着力健全“三个机制”,夯实“四项保障”,确保了全市城市道路桥梁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并在全省较快完成调查任务,相关工作受到省有关部门表扬。

           健全“三个机制” 构建纵横互通的普查保障体系

           纵向上,健全上下沟通机制。我市建立起中央、省、市、县各主管部门及第三方调查机构的沟通联系机制,实现各级沟通联络架构的“扁平化”。通过组织各部门单位调研人员参与到“普查工作微信群”,灵活运用线上方式,发布更新普查规范知识及上级通知要求;实时收集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汇报给上级及相关专家;同时,将上级及专家的指令和意见建议在第一时间传达到基层一线,及时解决问题、畅通信息联络。

           横向上,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市城市管理、财政、普查办、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建立了协同配合、互通有无的工作机制,通过召开调度推进会议、现场督导办公等方式,畅通联系沟通,多方位、多层次推进普查工作开展。各相关部门单位先后3次通过共同查看现场和座谈交流的形式,了解各县级单位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城市道路桥梁普查的数据质量进行现场抽查。

           整体上,健全长效管护机制。通过本次城市道路、桥梁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摸清了道路桥梁的基础信息、功能类型、抗震等级、附属设施等情况,进一步加强了设施的动态监管,健全了道路、桥梁长效管护机制。

           夯实“四项保障” 合力推进普查工作有序开展

           夯实资金保障。市级落实资金138.3万元,为市级普查及质检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提供了资金保障。同时,督促各县市区城管、财政等部门密切沟通对接,精准高效做好经费保障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落实城市道路桥梁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专项资金1064.77万元。

           夯实制度保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针对城市道路、桥梁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实际情况,编制下发了《泰安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城市道路和桥梁调查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时间节点、调查依据、调查流程、数据处理、质量控制等关键环节,为快速推进普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夯实技术培训保障。我市抽调高、中级工程师5名,组建数据处理和技术专家组,指导解决调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协助完成全市调查数据汇交和质量审核;组织各县(市、区)、功能区道路桥梁主管部门分工负责同志、业务科长及第三方单位业务人员共40余人,开展城市道路桥梁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动员部署和培训,进一步提升各单位业务水平。各县(市、区)、功能区责任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培训10次,累计培训372人次,指导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夯实质量核检保障。我市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确保调查数据可核查、可追溯。根据进展情况,市技术专家组对各责任部门道路桥梁普查情况进行了定期现场检查,并对6个调查单元进行了抽样核查。共核查道路36条,占全市道路的3.79%;核查桥梁26座,占全市桥梁的4.6%,抽查比例远高于核查规范中规定的0.4%抽查比例的要求。

           目前,我市已累计完成对949条市政道路及对565座桥梁的调查任务,完成率达到100%。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按照中央和省部署要求,全力做好省级核查工作,加强普查的数据成果共享和运用,持续为城市道路桥梁的日常管理养护和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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