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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消息!泰安市启动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为顺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期待,聚焦解决快递员群体工伤保障问题,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泰安市做好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市正式启动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记者了解到,按照要求,我市基层快递网点应为其使用的从事快递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和查询服务的所有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费率按工伤保险二类行业基准费率0.4%执行,从业人员个人不缴纳费用。

      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基层快递网点从业的,应当分别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

      《方案》要求,快递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快递企业使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应督促劳务派遣公司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经邮政管理部门许可或备案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其中,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可直接为快递员办理优先参保;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由该网点所属的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企业法人代为办理优先参保并承担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在此次《方案》通知下发之前已经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快递企业和基层快递网点,不在上述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范围。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原则上在注册地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备案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记者了解到,此次,《方案》还明确了基层快递网点应为其使用的从事快递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和查询服务的所有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快递从业人员个人不缴费。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基层快递网点从业的,应当分别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业人员在同一个社保缴费月度内从一个基层快递网点流动到另一个基层快递网点工作的,原基层快递网点与现基层快递网点都应当按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该月度的工伤保险费,以保障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实名制管理

      缴费基数和费率方面,按照要求,我市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工伤保险二类行业基准费率0.4%执行,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按实际参保人数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人社部门将定期对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适时调整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为了准确、及时掌握参保信息,切实保障参保人权益,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实名制管理。基层快递网点在获得经营许可或完成备案后,应于当月及时办理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手续。从业人员发生增减员变动时,由基层快递网点及时做好人员信息变更,同步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邮政管理部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针对快递行业特点,简化优化参保登记、缴费核定等程序,推进网上办、掌上办。

      据了解,此次《方案》完善了待遇支付相关流程。其中,基层快递网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后,从业人员在参保缴费期内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要求应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保的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的,由该基层快递网点或承担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责任的企业法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杨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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