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仲裁委员会再次获评“全省仲裁工作先进单位”

      近日,省仲裁发展促进会下发了《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仲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泰安仲裁委员会继2020年后,再次被评为全省仲裁工作先进单位。同时,泰安仲裁委员会新泰分会办公室主任王永国、泰山区分会仲裁秘书白晶被评为2021年度全省仲裁先进工作者;王鲁平、王征、朱兆瑞、汪涛、赵志远5名仲裁员被评为2021年度全省优秀仲裁员。

      

      

      

      

      

      
           近年来,泰安仲裁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外抓制度推行,内抓规范化建设,着力拓展仲裁业务领域,仲裁办案质量和社会公信力持续提升。据了解,2021年,泰安仲裁委共受理仲裁案件1739件,连续2年列全省第四位,标的额23.7亿元,列全省第五位,收取仲裁费1137.5万元(全额交财政),同比分别增长15%、70%和75%,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打造了“公信如泰山”的仲裁服务品牌。

           构建全覆盖仲裁网络,推动仲裁服务向基层延伸。泰安仲裁委员会深入推进县(市、区)仲裁分会规范化建设,健全奖惩机制,激励仲裁分会积极发挥自身优势,融入营商环境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各分会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381件,涉案标的额8.6亿元,仲裁融入基层一站式非诉纠纷机制被新华社刊发,《人民日报》客户端、《法治日报》、司法部网站等媒体平台以《泰安仲裁委法律服务均等化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为题进行了报道。

           加大金融仲裁工作力度,开启纠纷多元化解“新窗口”。泰安仲裁委员会积极发挥金融仲裁中心等7个专业中心作用,工作人员到兴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专题培训,与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合作,在乡镇(街道)设立了首批10个金融纠纷仲裁调解工作站,把金融纠纷及时有效化解在基层,打造了“一站式”金融纠纷解决平台,有效提高了金融案件处置效率,切实维护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健全案件管控体系,全面提高办案质量。泰安仲裁委员会对标省内外先进仲裁机构,对各项办案流程进行全面优化,实现“程序至简、服务至优”。完成仲裁委员会换届,修订完善了《泰安仲裁委员会章程》等11项规章制度,组建新一届仲裁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选聘251名仲裁员。仲裁案件自动履行率达90%以上,被人民法院撤销或裁定不予执行的案件比例控制在1‰以下。

           实施“智慧仲裁”工程,推进仲裁服务提档升级。泰安仲裁委员会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继续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开发建设网络仲裁系统,打造“网上仲裁”“一网通办”新模式,实现仲裁办案全程在线、智能提醒、重点监督、自动统计、大数据分析,推动仲裁服务提档升级。

           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锻造高素质仲裁队伍。泰安仲裁委员会严格落实《仲裁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仲裁员在办案过程中违反仲裁法律规定和仲裁规则造成严重影响的10类情形追究过错责任,并计入仲裁员信用档案,将廉政教育纳入仲裁员培训。落实《办案秘书绩效考核暂行办法》,通过每月绩效考核、学习交流及实务培训等方式,突出办案秘书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仲裁队伍的综合素质。

           【通讯员 曹文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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