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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话语天下丨对“碰瓷式维权”不能放任自流

      用了“青花椒”就要赔钱?近日,四川数十家餐馆因使用“青花椒”三个字,被上海万翠堂餐饮公司起诉索赔。最新消息显示,上海万翠堂董事长左正飞通过媒体回应称,所有诉讼均系第三方公司发起,并非上海万翠堂本意。此外,记者调查还发现,该公司最近几年申请的多个“青花椒”相关商标已被商标局驳回。(中国经济网)

      此次“青花椒”商标维权事件,是继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之后,通用名称被注册为商标引发的又一维权事件。“钻法律的空子、广撒网、针对小微企业”是这类诉讼案件的一大特征。以商标维权之名,将诉讼对象定位为小微个体户,打着“商标维权”旗号,行“碰瓷式维权”之举,既是对正常市场经营秩序的影响,也是对司法资源的浪费,更是对司法公正的挑衅,对此决不能放任自流。

      众所周知,青花椒是常见调味料,若注册成商标就不许其他商家使用,不仅过于霸道,也有违商标保护的初衷。按商标法规定,通用名称虽可跨类别注册,但注册者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这种先抢注通用名称为商标,再撒网维权的方式,怕不是已形成产业链。商标注册应有规矩,权利保护也有边界,“碰瓷式”维权频发,迫切需要司法机关主动作为,给出专业解释,对小微商户予以保护,比如,通用名称什么情况下可以跨类别注册?能否考虑出台更为细致的法律指引?

      “碰瓷式”维权频发,反映出在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还需要防止权利滥用。由于知识产权属于人为权利,其授权、行权、维权都有着与自然权利不同的特点,需要在相关制度的设计和适用中十分慎重。一方面,需要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把握好商标的审核工作,应把创新作为商标申请的重要参考;另一方面,也应该完善或细化相关的法律法规,让类似的过度维权、碰瓷维权行为被严格限制。

      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许多餐饮行业的小微企业正艰难度过“寒冬”,如果遭遇恶意诉讼,无疑是雪上加霜。相关部门必须对“碰瓷诉讼”、恶意诉讼加大规制力度,予以坚决打击,为小微商户的经营运转保驾护航。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评论员 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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