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驾照增驾有“门路”?侥幸心理正中不法分子“套路”

    近年来,随着新交规的出台,驾考制度变得愈发严格,很多考生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将自己的驾照“提档升级”,于是想通过旁门左道,走捷径增驾,殊不知这种侥幸心理正中不法分子的下怀。谁知,捷径没走成,还上演了一出“百折千回”的诈骗大戏。

    偶遇老朋友 驾照增驾有“门路”

    2020年8月19日11时许,满庄派出所值班室跑进来一位惊慌失措的中年男子,嘴里一直嘀咕被骗了,活不下去了类似的语句,而且眉头越皱越深。“被骗”“活不下去”等敏感词瞬间让值班民警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值班民警立即拿起纸杯从饮水机上接了一杯温水端给男子,慢慢地开导着他。看到民警态度和蔼,男子蹙悚的心放松下来,开始向民警道出事情的经过。

    男子自称姓刘,家住岱岳区马庄镇某村,持有B2驾驶证,平常开货车跑运输,在没有严格治超之前,感觉自己B2证已够用。随着牵引车逐渐成为运输市场的主流,A2证的需求就随着牵引车销量的增长而水涨船高,持有A2驾驶证司机的薪酬也不断上浮,看着丰厚的薪水,刘某便想着将自己的B2证增驾为A2证。但是,刘某在2013年的时候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交通法规定在驾驶过程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无法增驾,因此增驾A2便成了刘某梦寐以求的事情。

    2018年5月的一天,刘某在某市场装货时偶遇自己的老朋友孙某(化名),两人之前在同一家物流公司开车,已多年未见,在交谈中刘某向老朋友孙某倾诉了自己想增驾但有硬性规定不能增驾的苦衷,由于着急送货,寒暄几句后刘某留下联系方式匆匆离开。“惊喜”总在不经意间出现,不几天孙某主动与刘某联系,向其流露出驾驶证增驾的事情有门路,在车管所有关系可以把事故记录消除,然后可以正常参加A2驾驶证考试,但是需要花费1700元打理关系后才能将记录消除。刘某回想孙某衣着鲜亮,讲述自己摆平了很多事,又想到自己着急增驾,便向孙某微信转账1700元作为好处费,孙某一番“好意”让刘某心里透进一丝亮光。

    报警识端倪 拨开云雾见月明

    好处费转交后,就像是给刘某吃了定心丸,静心等待孙某的好消息,却不料这才是“陷阱”的开始。刘某向民警讲述,其间孙某又以继续打理关系、不好说话为由,再次向刘某索要“好处费”2000元。2018年6月,孙某跟刘某联系告知其事故记录已经消除,可以到驾校报名参加考试。听到这一“好消息”后,刘某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便立即驱车赶到驾校报名,驾校在向车管所递交刘某驾驶证增驾考试手续时,因查询到刘某存在重大事故记录将手续退回,驾校将报名费退还刘某。

    满头雾水的刘某又给孙某拨通电话,孙某解释车管所的事故记录消除了,但是身份证上的事故记录未消除,接下来需要到公安局户籍部门消除,还需要打理关系,孙某又向刘某索要“好处费”1000元。几天后,刘某接到孙某电话,说身份证上的事故记录也已经消除,同时“好心”建议刘某到某省参加考试,那边学得快出证快,几乎交钱就保过。于是,刘某启程赶往某省驾校报名参加考试,缴纳报名费7500元左右,毫无疑问这次又跟之前一样,某省车管所也因刘某存在重大事故记录将报名手续退回。由于当时和驾校签订合同时注明学员因自身问题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概不退款,因此7500元打了水漂。

    当刘某再次跟孙某联系时,孙某让其返回泰安,带他到车管所找熟人直接办理,也不用参加考试,这样更省事。就这样一直到了9月份,孙某带刘某到了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让其在外面等待,自己进去找某领导打理下关系等着拿证,这次打理关系“好处费”4000元。大约1个小时后,孙某一副旗开得胜的样子从车管所走出来,告诉刘某已经全部办好,坐等拿证。

    此时的刘某开心不已,沉浸在A2驾驶证就要到手的喜悦里,但谁曾想一直到2020年7月份也未见到梦寐以求的A2驾驶证,其间孙某多次以不方便接听电话、在外地等为由委婉拒绝与刘某见面沟通。一直到2020年8月19日,也没再等到孙某的任何信息。刘某感觉不妙,急忙赶到车管所进行询问。哪知事故记录无法消除,至于找关系消除记录一事更是子虚乌有。他这才发现自己上了当,于是慌慌张张来报案。根据刘某的讲述,民警断定这是一起典型的驾考诈骗案。

    民警破骗局 抱着“碰碰胡”的想法骗取“好处费”

    群众事情无小事,为民服务方得始终。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民警来不及多想,当即对刘某询问材料并受案调查。刘某只有孙某的联系电话,但此时拨打该电话已无法接通,微信也被拉黑,提供的家庭住址也早已人去房空。而且民警经过公安网查询发现孙某有着多次诈骗、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记录,系公安机关的“老朋友”,具有较强的反侦察意识。经多方工作,孙某于8月26日被办案民警传唤到案。

    到案后,孙某态度良好且主动配合交代事情的来龙去脉,供述了为刘某办理驾驶证增驾都是由丁某一手操作的,自己只是从中间抽取部分好处费。时间就是破案的关键,拖得越久越是不利,民警立即根据孙某提供的微信信息对丁某进行分析研判,但令人意象不到的是“丁某”竟然就是孙某本人。

    办案民警及时调整思路,展开心理攻势,在过硬的证据面前,孙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编造谎言,诈骗刘某钱财的犯罪事实。而当民警询问孙某为何要虚构“丁某”作为共犯的时候,孙某的回答让人啼笑皆非,竟然是想通过虚构“丁某”信息迷惑办案民警视线,试图拖延公安机关办案时间,民警找不到所谓的“丁某”就无法处理自己。

    据孙某交代,自己也是一名货车驾驶员,前期报名参加增驾考试期间因酒驾无法继续参加考试,明知考试管理非常严格,并无捷径可走,自己正是抓住刘某迫切想增驾A2的心理,抱着“碰碰胡”的想法对刘某实施诈骗,骗取的“好处费”也早已被自己挥霍。当刘某三番五次询问驾驶证办理进展时,担心自己诈骗的行为暴露,便编造理由拖延时间直至刘某发现被骗。此时的刘某对“老朋友”的行为咬牙切齿,也对自己“终南捷径”的做法感到羞愧。目前,孙某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任何事情都无捷径可走,也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那些自以为的捷径其实是最大的弯路,若要相信所谓的“门路”就是中了别人的“套路”。人不怕犯错误,可怕的是一辈子都在做错事,孙某正是因为不思悔改,见利忘法,因此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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