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小词典

    《泰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市民应当自觉践行下列文明行为:

    (一)热爱祖国,建设泰安;

    (二)诚信守法,崇德向善;

    (三)爱岗敬业,真诚奉献;

    (四)邻里和睦,平等友善;

    (五)尊老爱幼,勤劳节俭;

    (六)移风易俗,新事新办;

    (七)保护环境,关爱自然;

    (八)美好家园,共享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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