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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泰安初中学考和高中段学校招录分数线公布

    8月5日上午,泰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泰安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考试招生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类考生报名资格线:泰山区298分,岱岳区265分,新泰市260分,肥城市290分,宁阳县253分,东平县253分。

    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报名资格线

    一、普通高中报名资格线

    (一)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类考生报名资格线

    泰山区 298分

    岱岳区 265分

    新泰市 260分

    肥城市 290分

    宁阳县 253分

    东平县 253分

    (二)全市公办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报名资格线:160分

    (三)全市民办普通高中报名资格线:160分

    二、职业类院校报名资格线

    (一)“3+4”高职试点本科报名资格线:247分

    (二)初中起点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报名资格线:243分

    (三)三二连读、五年制高职报名资格线:146分

    (四)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院校不设最低报名资格线。

    招生录取相关信息

    招生计划

    (一)计划数量

    2020年全市高中段学校计划招生61641人,其中普通高中34050人、职业学校27591人。

    录取办法

    2020年我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分数+等级”录取方式。语文、数学、外语为分数表达科目,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为等级表达科目。

    (一)划定报名资格线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后,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分数科目的成绩与特殊考生加分之和(以下简称“分数成绩”),划定各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各类职业学校招生的报名资格线。分数成绩在报名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相应类别的录取报名。

    (二)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基本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C等以上(含C等,下同),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成绩为D等以上,音乐、美术、综合实践考查科目成绩均为“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须达B等以上,方可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

    2.等级成绩要求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前,各高中学校对各类招生计划提出等级科目的成绩(以下简称“等级成绩”)要求,符合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录取报名。

    等级成绩要求提出的基本办法:(1)提出某科或某几科的单科等级成绩要求。(2)提出某几科的组合等级成绩要求。(3)对不同招生类别,先在全市范围内提出等级成绩基本要求,各招生学校在基本要求基础上,再提出具体等级要求。

    3.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有自主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须于6月30日前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明确“分数+等级”方式的等级和分数报名要求、录取办法,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面向社会发布。

    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有关高中学校组织的自主招生报名和测试。高中学校根据自主招生方案,按照1:1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对符合录取条件者予以正式录取。

    (2)指标生。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级成绩基本要求为2B4C1D以上。高中学校在此基础上,再提出最多两个A等级的单科、组合等级成绩要求。

    录取办法:根据指标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指标生等级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当分数成绩相同时,录取等级成绩高者(下同)。在进行等级科目成绩比较时,7门等级科目之间可进行等级置换,即一科目降低一个等级,另一科目可提高一个等级。如:某考生物理等级成绩为A,生物等级成绩为D,当物理降低一个等级变为B后,生物可提高一个等级变为C,即1A1D=1B1C。

    (3)统招生。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级成绩的基本要求为2B3C1D以上,高中学校在此基础上,再提出不超过两个B等级的单科、组合等级成绩要求。

    录取办法:根据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统招生等级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如有剩余计划,对服从调剂且符合相应高中统招生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4)艺体特长生。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相应县市区或市直高中学校组织的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同时,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级成绩要求为6D以上。

    录取办法:根据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等级、专业要求的考生,首先按分数,分专业专项(或单项)按照计划1:1.5的比例投档,然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体育特色项目按有关规定录取。

    4.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自主招生统一平台录取,考生在泰安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填报志愿,打印志愿信息表,到所报民办高中学校现场确认。招生学校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确定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各学校均须于6月30日前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明确“分数+等级”方式的等级和分数报名要求、录取办法,报经县市区、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面向社会发布。录取工作于8月26日前结束。

    (三)职业学校录取办法

    1.职业中专、技工院校的录取,根据各职业学校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2.普通中专、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三二连读高职的录取,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志愿设置与填报

    (一)志愿设置

    1.公办普通高中除自主招生外,设指标生、艺体特长生和统招生三个志愿。其中指标生、艺体特长生志愿填报1所学校;统招生志愿填报1所学校,以及是否服从调剂。

    2.职业中专、技工院校和中职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设1个志愿学校(每所学校设1个专业);普通中专及其他高职设4个平行志愿,每所学校可填报1-2个专业。

    (二)志愿填报

    继续实行“先出分数,后报志愿”办法,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分数公布后,分5次在网上填报志愿。

    第一次,填报“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志愿;

    第二次,填报普通高中指标生、普通中专、高等职业学校、三二连读高职、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志愿;

    第三次,填报普通高中统招生志愿、艺体特长生志愿;

    第四次,填报普通中专、高等职业学校、三二连读高职剩余计划,民办高中志愿;

    第五次,填报民办高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剩余计划志愿。

    考生登录“平台”,选择“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志愿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填报”“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专志愿填报”“民办高中志愿填报”“职业中专(技工院校)志愿填报”中的一类,然后选择相应的学校或专业。

    (三)填报要求

    1.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让考生人人知晓填报时限和要求,认真组织学生按时、规范填报。同时,密切关注考生志愿报考进展情况,对自愿放弃填报的考生,要做好详实记录、留存相关证据(如考生书面申请、短信、邮件、电话录音等)。

    2.为保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维护招生录取的公正、公平,报考普通高中且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须填报指标生志愿,否则不得参加统招生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3.考生志愿一律由考生本人与家长商议确定,网上填报提交时系统会多次提示确认,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确保无误,一旦提交便不得更改。考生及家长对所填报的志愿负全部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

    4.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打印一式三份,由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后,交初中学校两份;初中学校要组成审核小组,认真核对考生上交的志愿信息表与其网上信息是否一致,审核无误后,学校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初中学校、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各存一份。

    5.志愿填报安排,参见《2020年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附件4),以“平台”公布的时间为准。各初中学校要随时留意查询,及时通知考生,以免错过志愿填报时间。

    录取批次

    高中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分7个批次,每批次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分数成绩、等级成绩和相关要求进行,考生在某批次一经录取,即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每批次集中录取完成后,通过“平台”公布录取分数线、录取人数、录取结果等信息。

    第一批,录取“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考生。

    第二批,录取普通高中各类自主招生(包括体育特色项目)。

    第三批,录取普通高中指标生、普通中专、高等职业学校、三二连读高职、中职学校、技工学校考生。

    第四批,录取普通高中统招生。

    第五批,录取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

    第六批,录取普通中专、高等职业学校、三二连读高职剩余计划,补录中外合作办学班剩余计划,录取报考民办高中的考生。

    第七批,录取民办高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剩余计划。

    录取通知书发放及新生报到

    (一)通知书发放。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新生录取通知书由考生登录“平台”自主打印,其它录取学校的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发放。

    (二)新生报到。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学业考试准考证,按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各学校要提前做好新生报到注册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各自网站上公布报到流程,为新生报到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特殊考生照顾政策

    (一)烈士(军人除外)子女加10分。

    (二)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加5分。

    (三)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农村独生子女,且现仍为独生子女的考生加5分。

    (四)军人子女按《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有关规定,享受降分录取政策。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的通知》(泰教函〔2018〕127号)规定,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继续享受现役军人子女同等待遇。

    (五)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精神,公安烈士子女加10分录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5分录取。

    (六)2020年度驰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与现役军人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在其语文、数学、外语3科总分基础上,按最高分项加分(或降分)一次,不重复累计加分(或降分)。凡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所在初中毕业学校要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监督。

    附件:

    泰安市2020年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计划表

    2020年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统招生等级成绩要求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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