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证驾驶、吊销期内驾车上路,俩司机面临拘留

    7月18日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查获两起酒驾违法行为,由于违反多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两名驾驶员均将面临15日以下拘留和4000元罚款的处罚。

    事故致人死亡,司机伪造驾驶证,吊销期内驾车上路被查

    为进一步减少酒醉驾违法行为,弘扬现代交通文明理念,创造文明交通良好风尚,7月18日晚,交警机动大队民警杨富慈带队在多处酒驾醉驾易发点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当晚21时许,民警在正阳门大街东段设置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一个小时后,一辆车牌号为鲁J***01的比亚迪牌小型汽车进入检查区域,执勤民警立即对其进行检查。杨富慈介绍称,当请司机提供驾驶证和行车证时,司机表示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和行车证,后续民警对车辆检查时发现了一本随车驾驶证,随车驾驶证的姓名信息为张某某,而司机身份证信息则为刘某某。

    经过民警详细的询问,司机当场表示驾驶证并非本人所有,而是他捡拾到的,驾驶证上的照片系司机本人,照片是司机塞入证件内的。民警进一步的核查发现,该司机之前持有A2驾驶证,2018年11月份,因发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司机驾驶证被吊销。民警表示,该司机出现交通事故后仍不思悔改,伪造驾驶证、驾驶证吊销期内驾车上路,经检测,司机此次还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借用朋友驾驶证换上自己的照片,“偷梁换柱”伪造、变造驾驶证

    不仅仅是司机刘某某,当晚民警在龙潭路岱阳大街附近设置检查点继续检查。23时许,一辆车牌号为鲁J***69的路虎牌小型汽车进入检查区域。杨富慈介绍,司机正常出示了驾驶证和行车证,经检测,司机属于酒后驾驶,在司机签字的时候,细心的民警发现了端倪。“当时我查看司机驾驶证、行车证时,发现司机的信息并不相符。司机签字之时,最开始写的是一个‘孟’字的笔画,随后改成了‘石’字,因为驾驶证上的名字是石某,而司机身份证信息则是孟某某,照片也是司机本人,属于伪造驾驶证。司机最终坦白,自己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是套用的朋友的,这属于无证驾驶。”民警表示。

    根据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民警给予1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民警给予15日以下拘留、2000元罚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民警给予司机罚款1000元的处罚。民警表示,两位驾驶员都将被处于拘留和4000元的罚款。希望广大司机朋友,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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