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时政 > 国内 > 正文
  • 肖胜方代表:建议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起点降至13岁

    中国网5月25日讯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尤其对于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恶性案件的出现,更带来关于刑法“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思考。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建议,调整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起点,从原来规定的十四周岁下调为十三周岁。

    肖胜方认为,随着我国社会发展现代化、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义务教育的广泛普及,现代未成年人的心智已比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未成年人更加成熟。鉴于目前犯罪日渐低龄化,下调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符合社会发展规律。

    “如今,未成年人的心理发育普遍出现早熟现象。十三周岁的少年基本已经就读初中,具备相当的辨识力和自控力,已能够理解其实施行为的性质和后果。”肖胜方解释说,“一方面,受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的影响,当下的未成年人更容易获得丰富的知识,了解新鲜事物。但同时也会接收到负面信息,影响其心理发育。其后果是,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趋势凸显,主观恶性变大,在一定程度上危害社会稳定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降低到十三周岁,不仅符合当前社会发展进程,也可以对未成年人起到法律示警和威慑作用,帮助他们树立守法意识,抵制违法犯罪。”肖胜方说。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中华泰山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 ?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100031号 鲁ICP备08005495号-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公网安备 37090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