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假冒伪劣医疗物资?海关总署:重罚!
记者6日从海关总署了解到,对于出口医疗物资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海关将责令停止出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50%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数据显示,三部门3月31日发布《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以来,海关在贸易、邮件、快件、跨境电商等渠道,共查获非清单企业生产或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医疗物资1120.5万件,其中,口罩994.1万只,防护服15.5万套,新冠病毒检测试剂108.5万份,红外测温仪2.4万件。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中华泰山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 ?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100031号 鲁ICP备0800549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