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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要通知!泰安在全市开展流感样症状排查!

    关于在全市开展流感样症状排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功能区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针对当前新冠病毒传播流行的新特点,为加强流感样症状病人排查与管理,及时发现流感患者中的新冠肺炎隐形病例,更好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流感样症状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月22日—2月25日。

     二、排查范围

    1.明确排查重点。以社区、村为单位,对辖区内居民重点排查:2月1日以来,以发热、干咳、乏力为主要表现,少数伴有鼻塞、流涕、咽痛、肌痛、腹泻等症状以及家庭内有呼吸道或消化道聚集病例的患者。

    2.建立排查系统。县、乡、村(居)逐级建立党政牵头、部门联动、社区动员,公安干警、卫生专业人员、机关干部、村(居)干部、乡村(社区)医生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症状排查系统,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把排查工作落实到位。

    三、处置措施

    (一)对排查出的身体有相关上述症状者立即报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预检分诊,按照程序将发热及可疑病人转诊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就医时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将排查信息每日下午4:00前报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级汇总上报。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日对所报排查信息进行分析,发现相关症状呈聚集现象时,要立即上报至辖区县级疾控机构,县级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前往展开流行病学调查,必要时采样送检,并将相关聚集信息及时报市疾控中心。

    (三)集中排查期间,每天晚10点前,以县为单位将辖区内排查信息报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赵华兴;联系电话:6991138,邮箱:jfk@ta.shandong.cn。

    (四)集中排查结束后,作为正常工作继续开展,对新发病例继续实行日报告制度,逐级上报。

     附件:居民流感样症状排查表

    市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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