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宁阳各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居民确需外出须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
各乡镇(街道),宁阳经济开发区、环城科技产业园,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以上驻宁各单位,县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
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Ⅰ级响应措施的通告》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现就小区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村(居)、社区负责本辖区小区疫情防控工作。
2、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及村(居)、社区要求,负责做好本单位小区家属院的疫情防控工作。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承担主体责任,落实好居家隔离、教育管理等职责,职工有关情况要及时通报属地村(居)、社区。
3、县文明办、团委、妇联要组织志愿者队伍,对城区道路上人员无事外出、不戴口罩、聚集聚会等行为进行劝阻。
4、对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只留1处出入口,严禁所有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小区。
5、制作完善小区居民花名册,落实登记制度,小区居民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必须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进行登记,如实填写姓名、外出时间、事由、房号等相关信息。小区内上班人员必须持单位开具的上班证明方可放行。
6、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倡导老干部、老党员等群体志愿参与疫情防控,引导本小区居民少出门、不出门,每户每周购物1次,杜绝每天外出购物。
7、对进入小区的居民,必须核实相关信息,与小区居民花名册核对无误,经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杀菌消毒后方可放行。
8、对小区内所有县外返回人员进行排查摸底、登记造册,落实14天居家隔离措施。
9、对湖北返宁人员严格落实“四包一”管控措施,做好居家隔离,密切监测其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10、严禁小区居民进行聚餐、聚会、集会、打牌、聊天等任何形式的聚众性活动。
11、对小区内道路、公共绿地、办公区域、车库、楼道、电梯间、垃圾回收点等公共场所和重点部位,每天进行2次以上消毒杀菌。
对拒不服从管理的,由小区移交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严厉打击。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由县纪委监委机关严肃问责。
本通知自即日起施行,至发布疫情解除公告后终止。
宁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处置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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