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帮问 | 单位增员,能否补交公积金?

    近日,来电人拨打泰安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其单位在泰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现办理公积金增员,咨询增员后是否可以给员工往前补交公积金,若可以,能补交几个月,希望部门作出答复。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已告知来电人单位办理增员填写《泰安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动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办理增员后可以给员工办理补缴业务,把补缴员工名称、补缴月份填写清楚,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大厅办理。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中华泰山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 ?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100031号 鲁ICP备08005495号-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公网安备 37090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