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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阳县人民检察院将12万元电信诈骗款发还被骗群众

    “没有想到被骗的钱还能要回来,谢谢检察官”,被害人朱某感动不已,向检察官连声道谢……12月4日,宁阳县人民检察院举行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退赃仪式,将追回的12万元电信诈骗涉案资金,全部发还给了3名被骗群众。

    据了解,今年10月15日,宁阳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宁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的邱某等三人涉嫌诈骗案件,三人经共谋,由邱某负责联系实施诈骗活动的上家,由赖某、范某等人负责提供银行账号并取现,多次帮助转移诈骗犯罪所得,予以取现,数额达十二万余元,涉嫌诈骗罪。

    宁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过程中,在充分定罪的前提下,注重被害人权益的保护,积极做好追赃挽损工作。经审查,三名被告人对于诈骗犯罪事实均予以认可,并表示认罪认罚,愿意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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