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车9天收费180元,合不合理?

    近日,有市民拨打泰安市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反映,在泰城一公共停车场停车 9 天被收取 180 元,不知道是否合理。对此,停车场工作人员回复称,都是按照相关规定收取,一天最多收取 20 元。

    12 月 3 日,督办员与来电人陈先生(化姓)取得联系。 陈先生说,他的车子由于出了故障,所以一直停在位于五马街的龙河商贸大厦停车场,2 日,他找人将车修好后将车要开走,可在停车场门口起落杆计费处显示是要交费 180 元。

    "一天收费不都是 10 元钱,不知道为何要收取这么高的停车费。"陈先生说,他在该商贸大厦有一处办公室,之前有进行车辆信息登记,可以不交费,后来不大经常去,所以之前登记的信息已过期,没想到近期再去停车,原以为停车一天只收 10 元钱,结果没想到成了 20 元钱。

    "车停了 9 天,被收取 180 元,真是有点贵。"陈先生说。

    对此,3 日,最泰安全媒体督办员来到停车场了解情况。在停车场门口处,督办员看到了一块收费牌子,上面写着小型车、中型车和大型车的收费标准,其中小型车收费一天最高 20 元,收费标准按照泰价费发【2017】4 号。

    "我们这都是根据部门规定来收费的。"工作人员表示。

    督办员从泰安市发改委网站上看到,根据泰价费发【2017】4 号文规定,小型车一天的收费标准最高为 20 元钱。对此,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也表示,小区里对外来车辆收费最高为 10 元 / 天,公共停车场收费最高为 20 元 /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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