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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货车驶入高速,需在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

    近日,市交通运输综合稽查支队召开高速公路入口承重检测工作部署会。记者从此次会议上获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近日联合发布通告,从12月1日8时起,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

    据了解,今后货运车辆在驶入高速公路前,应按照交通标志或者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指挥引导,依次进入称重检测车道接受检测,不得随意穿插超越前方车辆。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到指定地点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现场滞留,扰乱检测工作秩序。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货运车辆装载情况进行检测,禁止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显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名单的货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此外,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与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共同维护称重检测工作秩序,对不听劝阻或者扰乱检测工作和公共场所秩序的,由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将就近引导至超限检测站、点或者经县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公布的场所接受检查并依法予以处罚。对劝返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由交通运输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非现场处罚。另外,禁止货运车辆驶入实施货车管控措施的收费站,擅自驶入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是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前,我市境内多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已经安装入口称重系统。今后,货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在经过收费站时,系统会自动识别车辆轴数、总重、车牌等信息,禁止超限超载车辆禁止驶入高速,以达到治超劝返的目的。

    记者从市交通运输综合稽查支队了解到,截止到12月1日17时,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58辆次,执法人员380余人次,我市辖区高速口共查处违法超限车辆7辆,劝返涉嫌超限超载车辆82辆。在此也提醒广大货车司机,合法装载,在收费站入口主动配合接受称重检测,依法依规驶入高速公路,确保安全、高效、有序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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