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对“二0一九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宁阳县人民检察院继2018年获奖后再次获此殊荣。

    今年以来,宁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立足检察职能,紧紧围绕检察工作的中心任务,进一步拓展宣传信息渠道,全方位、多层次的开展检察宣传工作。通过《检察日报》、《山东法制报》、《泰安日报》、正义网、“两微一端”、检察内网、《法治泰安》电视栏目等多家媒体报刊平台,把宣传工作的重心放在找准检察工作的“特色”上,积极挖掘检察工作的亮点,及时捕捉可以宣传的闪光点,特别是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提高了宣传信息质量,增强了检察宣传实效,进一步扩大了检察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和覆盖面。“我们将以此次表彰为动力,不断创新检察新闻宣传方式方法,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传播检察好声音,讲好检察好故事,积极营造更加高效、更加务实的检察宣传氛围。”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记者 辛启 通讯员 王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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