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5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巡察。2019年1月3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把做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以坚决的态度、迅速的行动、有力的举措抓好整改落实,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局党组坚持把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放在首要位置,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市委巡察情况反馈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市委崔洪刚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反思局党组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上来。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党组承担整改落实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中共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市委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3条问题,建立了工作台账,明确了目标要求、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以及完成时限,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见底到位。

    (三)强化措施,认真整改。在保证整改质量的前提下,各责任单位加快节奏、提高效率,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坚持立行立改,凡是能够立即解决的,马上整改;凡是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不拖延、不懈怠,积极创造一切条件加快解决。建立健全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局党组采取定期调度和随时抽查等方式,对各责任单位进行督导检查,跟踪督促整改。

    (四)总结经验,健全制度。坚持边整改、边完善、边提高,在抓好每项具体整改任务落实的同时,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基本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管用有效的制度体系。同时,局党组把整改落实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推进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切实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措施不力,纪律作风建设有待强化”的问题。

    1.关于“党委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淡化”的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召开了市直交通运输系统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大会,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把学习教育作为关键内容,把作风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把制度执行作为根本保障,把队伍建设作为交通之基,并对广大党员干部提出了“六要六不”的倡议,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要求、落实责任。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细化了任务目标、工作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

    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强化纪律执行。组织召开了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邀请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专家,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等方面进行了专题授课,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骄纵的代价》、《坠落的“保护伞”》等警示教育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杜绝任何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三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围绕工程建设、行业管理、行政审批、交通执法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2.关于“八项规定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修订了《泰安市交通运输局车辆及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六个不得”的纪律要求,进一步明确局直单位车辆管理主体责任,严禁超范围违规使用,坚决杜绝公车私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一车一卡”制度。实行机关公务用车派车单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派车管理。严格执行下班车辆入库制度,双休日、节假日除值班执勤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财经纪律,按国家规定要求发放津补贴,严禁超范围、超标准、超规定或自立名目发放。对违规发放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岗位津贴、离退休副县级干部通讯补助费、借调人员年终奖、稿费等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3.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修订了《泰安市交通运输局便民服务电话办理工作规定》,健全完善群众咨询投诉事项办理机制,特别是对12345转办事项、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事项、民生网网络投诉事项等,坚持每接必办、每办必果,确保用最短时间、最快速度回复当事人。认真回应群众诉求,及时公开办理结果。凡符合政策规定的,尽快解决;条件暂不具备的或一时解决有困难的,说明情况,积极协调力争早日解决;超出政策规定的,耐心解释说明,取得当事人理解。坚持一诉求一答复,坚决杜绝套用模板、敷衍应付等现象。加强具体承办人员的培训教育和日常管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4.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泰安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公务出差审批制度》等制度规定,结合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差旅费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对差旅费报销的审核把关,规范了差旅费支出管理。对违规报销的第一书记住勤费(补助)已全部清退。

    (二)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强”的问题。

    5.关于“贯彻上级部署要求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扎实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修订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组成员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境界,改进工作方法,立足全市发展大局,谋划推进交通运输各项工作。今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开展集体学习6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重点篇目,切实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交通运输系统不折不扣落实。

    二是担当作为、狠抓落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精神,深入组织开展“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和“埋头苦干、争创一流,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主题实践活动,在全系统形成“说了算、定了干、马上办”的良好风气和“抓落实、干到位、创一流、争上游”的浓厚氛围。同时,深入组织开展以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为重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履职尽责当中出现的不担当、不作为以及不想干、不敢干、不会干等问题,重拳出击,深入整治,以问责倒逼责任担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全部心思集中到抓落实上,把所有精力聚焦到干事业上,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再上新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上级重大工作部署落实调度机制。严格执行《泰安市交通运输局督查工作办法》,实行领导负责、分工协作、归口办理,局办公室认真履行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职责,并对重要工作任务建立督查工作台账,及时调度、汇总、上报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6.关于“党委议事规则不够规范”的问题。

    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局党组的决策行为,修订了《泰安市交通运输局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专题会议等议事程序,提高局党组决策的科学性和工作效率,增强局党组的凝聚力、执行力和公信力。今年以来,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8次,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提交党组会进行研究决定,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

    7.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经常、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修订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对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切实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境界,推动工作落实。同时,为全体党员征订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在春节向广大党员发送了廉政短信,切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上级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做到学深悟透、融汇贯通。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局机关各支部坚持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将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最新文件、精神纳入重点学习内容,并及时将学习情况上传“灯塔-E支部”平台,进一步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行动自觉。今年以来,局机关先后组织开展了“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等主题党日活动10余次。

    三是加强“学习强国”平台管理使用。迅速搭建起学习管理架构,并要求全体在职党员进行了注册、学习,积极号召非党员干部加入学习平台,营造了浓厚的比学赶超氛围。

    8.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市分别制定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增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在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结合实际,就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方面,深入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局领导班子成员在2018年度述职报告中,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认真报告。

    二是进一步深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不断取得新成效。同时,把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作为重要工作,列入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学习任务落实。

    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着力加强对工作中焦点、重点问题的宣传工作,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9.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好”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凡属重大问题全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局党组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局党组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是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度。凡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时,班子其他成员认真思考,先表态发言,充分发表意见建议,经集体讨论,“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最后一个表态发言。

    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实施的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实行严格的集体决策制度,党组以会议形式经集体研究协商决定。凡涉及重大项目实施,由承办科室或单位在充分调查研究或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局党组会讨论决定。涉及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由承办科室或单位拟定支出计划,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局党组会讨论决定。

    (三)关于“党建与业务融合不深,抓基层打基础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

    10.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

    一是层层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组织召开了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党组织书记2018年度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对党建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引导交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以党建为引领,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互促共融。

    二是坚持领导干部以上率下。以开展“埋头苦干、争创一流,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制定了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安排计划,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组织活动、带头学习研讨、带头上党课,充分发挥好以上率下的示范效应,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思践悟、担当落实,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切实用行动传导好压力,形成党员全员跟进的良好局面。

    三是层层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交通各基层党组织扎实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通过述职评议考核,检验交通各基层党组织去年以来的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查摆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压实了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推动交通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11.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抓而不实”的问题。

    一是从严从实开展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基层党组织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的程序、步骤,局机关各支部先后以党员大会形式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并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此次组织生活会,机关全体党员不遮掩问题、不回避矛盾,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下一步机关党委将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监督工作,确保组织生活会真正发挥作用、取得实效。

    二是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规范“三会一课”流程,统一发放了《市直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督促指导机关各支部做好“三会一课”记录,并把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纳入党员教育管理、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

    三是扎实推进党的建设规范化创建工作,坚持规范化创建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巩固创建成果,抓牢、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突出“主题党日”活动引领,今年以来局机关分别开展了“弘扬新时代泰山‘挑山工’精神”、“党内法规宣贯”、“学雷锋志愿服务”等各类主题党日活动10余次,进一步激发了机关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监督检查。机关党委集中调度检查了去年以来的“三会一课”组织落实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指导、纠正,同时,对新颁布的《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在交通系统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调度,并汇总形成了情况报告,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监督指导提供了依据。

    四是认真做好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工作。研究制定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围绕此次巡察存在的问题,按照今年开展“埋头苦干、争创一流,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主题实践活动有关要求,结合各级党组织自身实际进行选题,选题情况将进行汇总研究,确保突破项目选题贴合实际、解决问题。同时,按照全年抓突破项目进度,加强过程督导调度,并且今年将党建突破项目,纳入到年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将项目推进情况和项目实施成果作为评价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重要依据。

    12.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台账管理。建立了入党申请人、重点掌握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三个台账,突出加强发展党员全过程监管。

    二是建立组织员队伍。严格落实市委《关于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泰办发〔2014〕28号)要求,建立了市直交通运输系统专兼职组织员队伍,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员的管理,有针对性的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提高党员发展和党员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是开展发展党员违规问题“清零”行动。按照市委组织部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发展党员违规问题“清零”行动,对十八大以来新发展党员基本信息进行全面摸排,力争通过“清零”行动解决和消除遗留问题,同时,对发现问题集中的,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责任人的责任,突出问题导向,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13.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始终坚持20字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要求和程序步骤,把品质好、敢担当、能干事、守纪律的干部及时使用起来,实现有为有位、适岗适位,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交通事业发展增添生机和活力。同时,强化年轻干部基层锻炼和轮岗交流,立足当前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抽调年轻骨干到建设项目一线,开展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建设管理协调工作,提升干部应对复杂局面、处置棘手问题的能力,达到砥砺品质、锤炼作风、增长才干的目的。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局党组将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认真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抓好理论学习,坚定政治方向。深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卷,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和“两个维护”,坚决捍卫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和领袖权威,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对社会上存在的不良风气、不当言论主动亮剑,旗帜鲜明摆明正确政治立场,坚决加以抵制。

    二是强化宗旨意识,弛而不息纠正“四风”。立足交通运输行业面向社会、服务民生的根本属性,不断提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服务群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站在群众立场看问题、想问题、解决问题,把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善于从人民群众的创造中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想问题、定思路、做决策都广泛征询群众意见,最大限度争取群众对交通运输工作的理解、关注和支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调研工作,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市交通运输发展的问题,不打招呼、不事先踩点、不先入为主,多到矛盾和困难多的地方去,“一竿子插到底”,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掌握第一手材料。

    三是加强纪律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做到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局党组成员带头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把监督关口前移,把重心放在平时,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多运用第一种形态,多嘱咐、多敲打、多提醒,把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体现在日常。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真正让遵守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四是大力弘扬新时代泰山“挑山工”精神,凝聚起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劲头和“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下大力气抓好交通建设管理服务各方面工作,努力创造经得住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工作业绩。坚持率先发展,大力推进青兰高速、济泰高速等高速公路和京杭运河复航工程规划建设工作,当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官”;立足新旧动能转换,深入做好交通体制机制改革、运输结构调整等工作,促进交通运输发展提质增效升级;更加注重服务民生,大力深化交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服务环境,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安全的出行环境,努力实现交通运输服务均等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03662;邮政信箱:泰安市东岳大街7号泰安市交通运输局612房间;电子邮箱:tajt606@163.com。

    中共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19年6月19日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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