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缴纳2020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公告
一、缴费标准
1、2020 年,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一档 240 元 / 年;二档 350 元 / 年。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按一档标准缴费,享受二档医保待遇。
未在它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泰安市户籍居民及其子女,可参加泰山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我区居民相同标准,办理居住证(有申办回执即可)后在居住地参保缴费。
2、经泰山区相关部门核定的以下人员,按相应标准享受参保缴费补助:
(1)无工作单位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按照最高档全额予以补助,个人不缴费;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当年度特困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重度残疾人,选择一档标准(240 元)的,全额予以补助,个人不缴费;选择二档标准(350 元)的,按 70% 予以补助,个人缴纳 105 元。
二、缴费时间和渠道
1、在校(含幼儿园)学生由学生所在学校按照全员参保的原则代收代缴,办理截至到 2019 年 12 月 20 日。
2、其他居民(含未入学的未成年居民)的参保缴费时间截止到 2019 年 12 月 20 日。外出务工人员参保缴费期可延长至 2020 年 2 月底。
3、正常续费缴费渠道:
(1)城乡居民自行缴费
税务机关提供的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手机 APP)、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
合作银行提供的网点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服务。我区合作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泰安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 ( 说明:邮储银行、建设银行、泰安银行,由于银行端程序问题暂时无法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
各街道镇、村居(便民服务中心)以及自助终端(税务自助机、农金通)。
(2)城乡居民集中缴费
委托代收。由委托单位代为收取,统一汇总后集中缴纳,也称虚拟户缴费。虚拟户主要包括各街道镇、村居、学校(幼儿园)等。
(3)其它情况缴费渠道
困难人员享受减免补助缴费、新参保首次缴费、人员调动后缴费、补缴费用以及其它需要进行相应业务办理后方能缴费的,需要到社区、村办理。
咨询电话:
泰山区税务局 8227382 5366321
区医保局 8629561 8338732
岱庙街道 8289890
财源街道 6990972
泰前街道 6210332
上高街道 6121608
徐家楼街道 5366122
省庄镇 8544705
邱家店镇 8661303
本公告请相互转告。
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泰山区税务局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医疗保障局
2019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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