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设排水设施 部门联动开出首张罚单

    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与城市发展、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国家制定了法律予以保护,破坏、私设排水设施是违法行为。近日,泰安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排水管理处召开专题会议,会议通报,自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以来,按照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规定,我市开出了排水违法首张罚单。

    近日 0 时许,二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青年路与财源街交叉口时,发现东南角道路道板被破坏,怀疑有私自排放污水可能,迅速前往查看。经现场细致勘察,当事人对所犯违法事实无任何异议,确定为一起未经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案件。执法队员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41 号,2014 年 1 月 1 日实施)第 21 条,立即对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按程序依法立案查处。通过向当事人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认识到所作所为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愿意配合调查并接受处罚。目前此案已完结,当事人已如期缴纳罚款 1 万元。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将加强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对随意排放、破坏、堵塞排水管网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中华泰山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 ?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100031号 鲁ICP备08005495号-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公网安备 37090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