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市消协发布预付卡消费警示

    针对预付卡消费投诉增多的实际,为预防预付卡消费陷阱,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消费者协会、市消费者协会律师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联合发布以下消费警示:

    一、消费警示范围。本警示所称预付卡是指发卡机构以盈利为目的,通过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可在特定机构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凭证。

    二、核实商家信息。消费者办卡前要注意看清经营者营业执照,确认经营主体资格,看商家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是否一致。办卡后看出具发票是否与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建议选择证照齐全、经过主管部门备案、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商家。

    三、慎重选择商家。对规模较小、经营和管理状况不佳、开业时间较短或未能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商家,以及经营场所租赁期届满、存在停业(歇业)等风险的商家,消费者要慎重选择。

    四、避免冲动消费。消费者在办卡时,不要被商家宣传的优惠折扣诱惑而冲动消费,应当尽量避免购买明显超出合理优惠幅度的卡片,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签订书面协议。消费者办卡时不要相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应向发卡人要求签订协议(合同),并应重点关注协议(合同)以下内容:预付卡使用、退卡方式,记名卡还应包括挂失、转让方式;收费项目和标准;消费者的权利、义务;纠纷处理原则和违约责任。

    六、降低预付额度。消费者在办卡时应保持理性,办卡尽量降低金额,注意不要选择金额过高的预付卡,以免出现纠纷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七、缩短使用周期。消费者在办卡时,对期限较长的预付卡要保持警惕,服务期限越长,承担的风险越大。

    八、保护个人隐私。消费者办卡时要注意个人隐私的保护,在办卡登记时不要泄露过于详细的个人信息,防止个人信息泄露造成损失。

    九、索取凭证发票。消费者办卡后,一定要索要票据,妥善保管好发票和消费凭证,一旦发生问题便于申诉。金额较大的消费卡,每次消费后要注意核对余额动态,以防卡内余额缺失。

    十、纠纷投诉处理。出现预付卡消费纠纷后,消费者可以依据合同(协议)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解决,也可以拨打12345或者12315寻求帮助。如果经营者已经关门或者无法联系,那么经营者涉嫌恶意侵占他人财产,消费者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

    在此也郑重提醒预付卡发行商家:社会信用体系逐步完善,只有诚信守法经营,才能赢得市场和消费者的信任,“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失信欺诈消费者必将付出应有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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