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城进行时】推进垃圾分类立法 建造美好家园

    什么样的城市适宜居住?具有幸福感的城市是什么样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但我们相信,干净、环保、发展繁荣且舒适安全,是我们最向往的城市环境。垃圾分类的最终目的,就是给市民提供一个美好的生活家园。

    如今,垃圾分类是新时尚、新热潮。7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垃圾分类措施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根据规定,个人或单位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都将面临处罚。与此同时,全国多地也陆续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作为全国先行先试垃圾分类的46个重点城市之一,我市已将《泰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纳入泰安市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这标志着垃圾分类“强制时代”即将来临。

    当前焦点

    居民:理念上认同,行动上滞后

    部门:尝试以“积分制”撬动积极性

    自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以来,得到了不少部门、群众的认可。但是,很多居民还处于“理念上认同、行动上滞后”的阶段,垃圾分类尚未成为居民的普遍行动和生活习惯。

    采访中,多位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推进垃圾分类,最难突破的就是源头分类。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需要人们从思想上重视起来,让人们真正转变思想,认可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行动中。

    对此,我市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尝试以“积分制”推进垃圾分类,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废温度计、废胶片、废电池、废药品,1件1分;餐桌和厨房垃圾,1公斤5分;废旧报纸、书刊,1公斤5分;玻璃瓶、易拉罐,1件1分。160分可兑换1条毛巾;180分可兑换500克雕牌洗洁精;210分可兑换心相映抽纸;260分可兑换3块舒肤佳香皂……

    近日,记者来到岱岳区常家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发现这里就像一个小超市,一张分类垃圾兑换表张贴在墙壁上,橱窗里摆满了洗衣粉、洗手液、垃圾桶、垃圾袋等日用品,服务台上摆放着一张小程序二维码。与传统超市的付费二维码不同的是,记者用手机扫描之后,一个实名注册页面显示出来。输入姓名、手机号成功注册后,工作人员向记者发放了一张磁卡。在一台智能垃圾桶前,记者刷一下磁卡,领取了一张二维码贴纸。

    据常家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积分集中兑换点管理员王勇介绍,市民丢垃圾时,可将领取的二维码黏贴在垃圾袋上,再把垃圾投放到分类垃圾桶内。如果垃圾投放正确,就可获得相应积分,积分达到一定数目,即可兑换相应的日用品。

    为鼓励居民自觉分类投放垃圾,我市还在区域条件合适的垃圾分类收集站和小区设置积分兑换点,初步构建起一套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机制。

    制度保障

    全市推行“2+2”垃圾分类工作模式

    突破瓶颈求均衡,优化布局谋发展

    习惯的养成并非一朝一夕。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制度保障不可或缺。

    被确定为第一批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以来,我市探索出了以政府为主导、以专业分类为引领、以群众参与为基础,“强制分类与引导分类相结合”+“专业分类与社会联动相结合”的“2+2”垃圾分类工作模式。目前,我市已在中心城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责任人制度,明确强制分类投放收集的要求和标准。对责任主体推行“不分类不收运”制度,如出现未按照要求开展源头强制分类、垃圾混装严重的情形,会对其采取“初次不分、告知整改,再次不分、黄牌警告,拒不分类、不予收运”的强制措施。

    据市城市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介绍,我市对城区范围内现有垃圾中转站实行专业分类管理,由中转站管理员负责日常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监督检查、二次分拣、日常管理、设施管理、分类合账等,并定期进行指导和督察。目前,城区建成垃圾分类专业收集站109座,配置4种分类垃圾收集桶5000余个,设置大件垃圾回收区8处。虽然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正在逐步铺开,并蹚出了一条有效路径,但仍存在整体工作推进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比如,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配置仍然数量不足、不相配套,垃圾分类收集桶普遍存在设施老化、配套不足、数量不够等现象,特别是各区和市、县垃圾分类设施少、投放不方便的问题还很突出,垃圾“先分后混”问题没有明显改观等等。

    针对现状,我市已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加大投入,按标准增加、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点、收集桶等设施,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建设垃圾分类转运站,配备专用分类运输车辆;到今年底,中心城区各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100%;积极依靠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力量,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垃圾分类四级联动机制;市城管委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区、办事处的城管综合考核,并与以奖代补挂钩。

    此外,我市要求,能源部门做好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的指导;教育部门将垃圾分类教育内容纳入教育计划,中心城区各初中以下学校都要开设垃圾分类专门课程;公安交警部门加大查处私拉乱倒等违法违规行为;财政部门做好垃圾分类培训宣传、设施建设运行等资金保障工作;住建部门加强农村及物业企业垃圾分类的监管,并把物业企业垃圾分类情况纳入物业企业信用体系;城管部门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平台建设,抓好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等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监督垃圾焚烧、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规范运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做好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审批以及分类设施建设用地的规划选址;生态环境部门加大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有害垃圾安全处置监管;商务部门抓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加大医疗机构垃圾分类监管,今年各医院、诊所垃圾分类要全覆盖;文化旅游部门监管各星级宾馆今年年底前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并纳入其日常考核;市场监管部门推进和监管城区各类市场垃圾分类;市区两级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督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实施垃圾分类,今年年底市区两级机关、事业单位要全覆盖;各区、办事处、居委会设立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员,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社区活动,广泛开展优秀家庭、优秀小区评选。

    下步举措

    我市加快推进垃圾分类相关立法工作

    垃圾分类将成为每个市民“应尽的法律义务”

    垃圾分类关系千家万户,涉及人们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生活习惯的改变。做好此项工作,必须强化法律约束。去年10月份,我市就《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我市已将《泰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纳入泰安市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

    我市生活垃圾分为下列四类垃圾。

    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餐厨垃圾指餐饮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家庭厨余垃圾以及废弃的蔬菜、瓜果等有机易腐垃圾,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可回收垃圾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其他垃圾是指除前三项以外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被污染且不宜再生利用的废纸制品、废塑料品,被污染且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废旧纺织物,以及被污染且细小、不宜再生利用、未能单独收集的各类生活垃圾。

    至于装修垃圾、园林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等这些不在生活垃圾处置的范畴,应按照“大分流”的原则,单独进行收运、处置,不进入生活垃圾体系。

    《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到,鼓励单位和个人在有处理条件的区域和场所,在前款规定的基础上对生活垃圾进行更为精准的分类。

    据介绍,我市正在加快推进垃圾分类相关立法工作。目前,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拟于2019年8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此次立法的意义在于,将垃圾分类从以往的环保志愿行动转变为每个市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科科长孔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知行合一,关键在行。下一步,向居民覆盖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是更难的工作,但必须往前走才有希望。”

    记者手记

    给垃圾分类,为城市减负

    拥有优良的人居环境,是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一部分。垃圾分类,是一件人人身边的小事,也是一件关系社会文明水平的大事。只有将生活垃圾分类,才能更好地进行无害化处理,提高回收利用率,真正为城市减负。

    泰安,这座美丽的山城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让她更加美丽、更加宜居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对垃圾合理分类、科学处置,不仅能够减少污染、净化环境,还能为资源回收带来便利,是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低碳城市、构建循环经济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重要举措,关系到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

    垃圾分类,是城市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为了我们的城市更加美丽,希望广大市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共同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这项工作中来,为改善城市环境、提升生活品质共同努力。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中华泰山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 ?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100031号 鲁ICP备08005495号-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公网安备 37090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