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容忽视的“隔夜酒”

    大家都知道喝酒不能开车,对于"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每位驾驶人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但是,有一种情况您可能忽略了,那就是"隔夜酒"。酒驾认定的标准——"不看时间,看含量"。

    7 月 5 日上午,泰安高速交警泰山大队民警在泰安东收费站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了一位满身酒气的驾驶人,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达 40 毫克 /100 毫升,属于酒后驾驶。经调查了解,这名驾驶人前一晚喝了酒,以为睡一觉就可以醒酒了,没想到"人醒了,酒还没醒"。

    民警介绍,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率是有限度的,一般每小时仅能代谢 10 克至 15 克酒精。为此,喝一杯啤酒或半两白酒,最好等到 10 个小时后再开车,喝 2 瓶啤酒或低度白酒 3 两,最好在 24 小时后再开车,如果喝酒的酒精度数更高、量更大,就要过更长时间才可以开车。因为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和很多因素有关系,每个人的酒精代谢速度又是不一样的,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或不同环境下的酒精代谢速度也是不一样的。

    泰安高速交警建议:酒精在人体中一般消散时间为 10 至 20 小时。有时候夜里喝完酒睡一觉第二天一早没什么事,就开车出门结果被查酒后驾驶就是这个原因。

    泰安高速交警提醒:酒驾认定的标准——"不看时间,看含量"。每个人因体质不同,酒精在人体内代谢时间长短也不同,不要抱有"自己酒量大,没事!"或者"酒后多喝水"的侥幸心理,一定要坚持"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哪怕是"隔夜酒"也要确定解酒后方可驾驶!时值盛夏,市民借酒消暑聚餐活动增加,"隔夜酒"危害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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