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泰市纪委出台办法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近日,新泰市纪委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配套制定8类人员处分决定送达范围告知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确保处分决定及时准确执行,切实维护纪律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据了解,《办法》重点对处分决定的送达宣布、受处分人员职级与待遇的确定、受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立卷归档、监督检查和纪律责任等六个关键环节,明确纪检、组织、人社、编制、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等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规范处分执行工作程序。

    《办法》规定,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主要包括受处分后职务、级别、工资、工作及其他有关待遇等相应变更,没收、收缴、追缴、责令退赔违纪违法款物,纠正违纪违法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非经济利益,建议党外组织撤销或者调整党外职务,处分影响期内年度考核的评定以及限制职级晋升和工资调整,党员权利的恢复和政务处分的解除等事项。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要做到依纪依法与注重效率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相结合,保障受处分人员的合法权利。《办法》还明确要求,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严肃处理。

    为推动《办法》有效落实,新泰市纪委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作出的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梳理案件1921起,对发现的工资待遇、年度考核和职务调整等方面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下一步,新泰市纪委将定期开展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专项检查,确保处分决定不折不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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