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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帮问)抗癌药物“吉非替尼片易瑞沙”为何泰安售价2000多元,外地仅售500多元?

    近日,有市民拨打泰安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位于龙潭路国泰民安大药房售卖的治疗肺癌的药物“吉非替尼片易瑞沙”一盒售价2000多元,其称此药已经纳入医保,全国降价,而且在北京此药物仅售价500多元,现对该药店售卖价格提出疑问,希望能有部门给予合理解释。

    据来电人说,该药物是基因靶向治疗的药,一盒10片,每天吃1片即可。“我家人自3月份开始吃这个药,当时在北京购买的是547元一盒,买了三盒才花了1641元,能吃30天,但是现在在泰安国泰民安药店中心店购买的该种药物售价2280元一盒,仅能吃10天,有点贵。该种药物之前已经降价了,为什么这个药店卖得这么贵呢?”

    15日上午,督办员走访了泰城部分药店,经了解,在其他各药店并没有该种药物售卖。国泰民安大药房中心店的工作人员介绍,中心店是泰安市大病特药定点药店,“吉非替尼片易瑞沙”售价2280元一盒,是山东省药品采购平台集中采购价格,已经纳入医保,在该药店原价购买该药物后,到个人医保所在处进行报销,北京市价格较低主要是因为北京市为4+7带量采购试点城市(带量采购是指一种新的招标方式,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含视同)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种入手,国家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试点,以明显降低药价,减少企业交易成本,引导医院规范用药。试点地区范围包括4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7个省会城市: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简称4+7城市)。)目前,我省未纳入4+7试点城市范围。

    督办员联系了泰安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省里规定,大病特药实行“三定”管理(定医疗机构、定责任医师、定零售药店),一般药店都没有售卖。目前,吉非替尼医保支付标准按照国家医保局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18]4号)执行。对于来电人反映的问题,工作人员也向省医保局作了请示,目前,4+7带量采购试点在全国还没有全面推开,省医保局正积极申请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的药品集中采购新机制,切实降低药品价格,减轻群众负担。

    以下附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调税降价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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