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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帮问)市民异地购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近日,有市民拨打泰安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其在泰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交纳公积金,近期在异地购房,咨询如何提取公积金,希望相关部门予以告知。

    针对此问题,17日,督办员联系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答复称:“异地购买期房的市民,提取公积金需提供房管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登记备案时间三年之内)、购房首付款收据或发票原件、提取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原件、购房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查询情况证明》原件。异地购买二手房的市民,提取公积金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三年之内)、税务部门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契税发票)原件、提取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原件、购房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查询情况证明》原件。”

    据介绍,在户籍地购买期房或二手房的市民,提取公积金同时需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在公积金缴存地购房的市民需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与购房者属父母、子女关系的市民,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单位证明。购房人在非缴存地或非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的,不得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市民可以于工作日携带以上资料到就近的公积金窗口办理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业务。”工作人员说。

    最泰安全媒体特邀督办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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