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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帮问)市民逾期还贷,能否提取公积金?

    近日,有市民拨打泰安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其前期贷款购房,存在逾期还贷情况。其在泰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公积金,现欲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咨询是否可以提取,提取需要什么手续,希望相关部门给予告知。

    针对此问题,9日,督办员联系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答复称,商贷或公积金还款有累计6次(含)或连续3次(含)以上逾期还款记录不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每月按时归还贷款,自贷款之日起满一年后,每年都可以申请支取公积金一次,支取额=月还款额×12。借款人余额不足时,可以申请提取配偶的公积金。主贷人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原件,本人办理。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委托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代办。代办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提取人和代办人身份证、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如果市民在泰安购买商品房,走的是商业贷款,欲提取公积金,可以使用公积金的按年提取。商业贷款还贷提取公积金,市民需提供《商业银行住房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并加盖银行业务章的近12个月还款流水、借款人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提取人身份证、银行卡,以上都为原件,本人办理。”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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