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污染“橙警” 督查组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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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城一工地内覆盖的防尘网。  记者 陈阳 摄

    根据空气质量状况,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决定,自4月20日1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2019年4月21日0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警启动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组织督导检查组第一时间开展检查。

    各单位基本落实了应急减排措施要求

    4月21日上午,督导检查组工作人员先后来到岳首筑路机械有限公司、盛唐现代家居公司、唐訾路中段、将军·望岳名郡工地等现场实地检查,督导企业、建筑工地落实停限产、停工等应急减排措施。

    在岳首筑路机械有限公司,记者看到,企业已关停了喷漆生产线,车间仅有装配生产线工作,企业负责人说:“我们接到环保部门通知后,已于凌晨关停了喷漆生产线,接下来,将根据环保部门发布的解除指令再通知工人进行复产。”督导检查组要求企业要做好减排措施,并督促企业要尽快完成喷漆房生产线提标改造,加强废气收集处理。在盛唐现代家居公司,记者看到,家具生产车间各项工序已停工,督导检查组督促企业进一步做好喷漆、扬尘环节应急减排措施,平时加强无组织扬尘整治力度。在唐訾路中段,督导检查组详细询问云泰物业公司应对重污染天气对道路洒水、清扫工作实施情况,并叮嘱公司在重污染天气期间,每天应增加三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在将军·望岳名郡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区,记者看到,现场挖掘机、渣土车已停工,施工现场进行了裸土覆盖,四周用硬质材料进行了围挡封闭,现场进行了洒水抑尘处理,督导检查组叮嘱负责人要严格执行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6个100%”要求,确保扬尘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督导检查组表示,21日检查的各单位基本落实了应急减排措施要求。4月22日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将组织8个督导检查组到县市区开展检查,加大督导力度,对应对重污染天气不利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曝光,对拒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等将依法依据处理处罚。“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制定行业导则,使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更加科学、合理、精细,同时体现出差异化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工程师葛衍珍说。

    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最高罚十万

    记者了解到,预警启动后,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执行《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措施要求强化监督,积极有序应对重污染天气。市生态环境局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立即落实Ⅱ级应急响应措施,810家重点涉气污染源工业企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市住建部门立即通知相关工地落实防尘抑尘要求,加强巡查监督。市城市管理部门通知环卫部门加大道路湿式清扫保洁频次,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洒水降尘作业。市交警部门严查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柴油车。市气象部门加强气象变化趋势监测,与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会商,及时发布预报预警。

    工作人员提醒,拒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单位将受到严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也明确,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反国家规定,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受过行政处罚后又实施上述行为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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