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买电动自行车,要认准新国标

    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便捷又环保的交通工具,深受市民青睐。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15日上午,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再次开展电动自行车市场专项检查,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将全面停止销售。市民以后再购买电动自行车,要认准新国标。

    商户提前亮诺,已提前撤下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15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先后到城区多家电动自行车经营点,检查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库存及销售情况,印有新国标相关政策的“店堂告示”张贴情况,并要求经营者落实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责任,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据介绍,检查情况总体良好,经过前期工作的开展,截至4月15日,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已基本撤下停止销售。检查过程中也发现存在个别商户售卖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证件不全的情况,执法人员已经现场责令销售者整改。执法人员提醒市民,以后购买电动自行车,要认准新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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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走访时,在泰山大街西段一市场内某品牌电动自行车专卖店内看到,在墙上显著位置张贴着一份《电动车经营户承诺书》,商户承诺4月15日后不再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该店负责人介绍,这份承诺是3月初签的,他们店的车3月份基本上就已经全部更新了,店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全部是符合新国标的产品了,并且还制作了新国标相关政策宣传板,让消费者一目了然。

    15日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将全面停止销售

    “新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外观上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贴有‘CCC’标志,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都有这个标志。”检查现场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还应符合具有脚踏骑行能力;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等标准。消费者在购买时,可向商家了解电动自行车的有关参数和强制性认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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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在泰安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前期,市市场监管局已经对电动自行车市场展开摸底调查和分阶段整治,并针对阶段整治情况展开多次现场督导检查。目前全市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经销商2518户(含注销、变更、有经营许可未经营),现实际开展经营的有1038户。市市场监管局前期抽调注册局、消保科、产品质量监督与法规科、商标科、广告科等科室人员组成督导组,对泰城电动自行车销售较集中的青年路周边、光彩大市场、南关、五马等地进行多次督导检查。从督导情况看,各门店内提前张贴有关宣传单页,经销商也针对4月15日的销售限制期采取了相应措施,如降价处理、与厂家联系以旧换新、返厂改装等。

    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将被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公示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他们将在前期对电动自行车市场整治的基础上,加强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生产、销售及仓库的监管检查力度,必要时开展抽查检验;加强对辖区内网上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经营者的线下监管,及时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禁销售三无商品和无照经营;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原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行为。

    据介绍,市市场监管局还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涉及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件及时开展调查,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消费者、有关组织、大众传播媒介反映的 以及行政执法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电动自行车,按照《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严格查处。强化诚信管理,将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各个环节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做好消费教育和引导,加强行政指导的同时充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升电动自行车经营、维修企业的质量责任人意识和守法意识。加大与公安、城管、交通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发挥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作用,引导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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