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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想耍小聪明大赚一笔,却被法院识破被判刑

    近日,山东某法院审结一起虚假诉讼案件被告人曹某犯虚假诉讼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事情还要追溯到8年前,当时曹某跟着李某干活,由于李某资金周转困难,欠曹某工人工资和施工进料等款项未予支付,后经催要,李某给曹某出具了两张欠条。

    拿到两张欠条后,曹某却动起了歪脑筋,曹某利用李某给自己打的欠条,又复制、变造了另外两张金额分别是44300元和36300元的欠条。至此,曹某的手中又多了两张欠条,原来的两张欠条转眼间变成了四张。曹某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梦想着通过这种方式多赚一笔,拿着欠条就到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归还欠款。

    在庭审中,李某对两张欠条的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法院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所鉴定,李某提出异议的两张欠条确系曹某复制、变造形成,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80600元,后李某报警,检察院以虚假诉讼罪对曹某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曹某以捏造事实和伪造证据的手段,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虚假诉讼罪,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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