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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铁上救人被索证折射责任担当缺失

    日前,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客运段官方微博发布一则说明,就“女医生高铁上救人,结果却被索要医师证”一事致歉。据介绍,3月17日,D3563次3号车厢一名男性旅客陈某突发疾病,列车工作人员紧急通过广播寻医,陈医生听到广播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旅客展开积极救治,旅客转危为安。(据中国新闻网)

    高铁列车上有旅客突发疾病,女医生闻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施救,最终让病人转危为安。这属于见义勇为行为,值得学习和褒奖。然而,事后列车工作人员却向女医生索要医师证,让人大跌眼镜。在救人的紧急情况下,时间就是生命,具备一定救护专业知识的旅客,应当鼓励其参与施救。列车工作人员索要医师证,或许是为了证明施救措施的专业性,防止因施救不当而承担责任,实际上这是把自身应该承担的相关责任,推给了施救的旅客,是缺乏责任担当的体现。

    在高铁上救人出示医师资格证,这并非规定程序。南宁客运段后续的解释称,征询女医生是否有医师资格证等证件,以及留存联系方式和现场救治情况,主要是便于后续医院给予更好的救治,这样的解释苍白无力。《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意味着,医生即使作为普通民众出场,对他人实施紧急救助时也可以免责,更何况他们还具有较高的急救技能。

    在此次事件中这种录像、索医师证、拍照存档、让陈医生手写说明、签字画押等一连串的动作,不像是鼓励,倒像是在处理“开车违章”,以这样的方式对待救人者,只能让人觉得寒心。美德需要呵护,见义勇为不能设置障碍,治病救人、处理危情需要支持。救人不仅需要技术,更需要热情,这种热情需要全社会培育,不能“强好人所难”。今后,铁路部门还需增强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有条件的高铁列车,可以配备急救药品和医疗救护设备,并对列车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救护专业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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