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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帅酷评|校内禁止设立小卖部既是反腐也为安全

    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近日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据中国新闻网)

    曾几何时,一张广西南宁某中学小卖部经营权竞拍现场图在网上疯传,成交后的年租金达到173万元/年的,可想而知需要怎么样的利润率,窥一斑而知全豹,小卖部在校园经济的江湖里占据了重要地位。中小学校内的小卖部存在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比如擅自扩大销售范围,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危险玩具等;比如助长学生爱吃零售的坏习惯,以及不合理消费和相互攀比;比如经营者允许学生赊账、怂恿学生吸烟等等,不一而足。

    校园小卖部潜藏巨大的经济利益,可以说是一块“肥肉”。学校管理的封闭性,以及由此带来的经营权的垄断,让小卖部有了长期而稳定的客源,学生只能在校园内的小卖部买东西,独家生意最好做,小卖部甚至还有了较为强势的定价权和经营模式的自主性。这样的垄断下,可能会导致一些暗箱操作,给权力寻租留出了空间。

    三部委喊停校内小卖部,就等于在一定程度上铲除了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的土壤,让权利寻找等行为得到了遏制,能起到教育领域反腐倡廉的作用,会得到公众的认可和家长的支持。其中,依法取得许可,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等规定,也有利于保障了校园食品安全,保护孩子们的身体健康。

    在政策的具体落实过程中,还需把好“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的审查关,不能流于形式、沦为新的权力寻租空间。此外,喊停校内小卖部,中小学校应研究部署,设制对接措施,确保学生正常需求得到满足,还需注意监管,勿让校内小卖部转移到校门口,换汤不换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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