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后驾车要不得!泰安这些醉驾人员被实名曝光

    醉酒

    喝酒时酒精的刺激使人兴奋,在不知不觉中就会喝多,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对于酒后驾车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发生撞车的几率越大。

    然而有的人明明知道喝了酒不能开车,但就是禁不住美酒的诱惑,在醉酒后依然驾驶车辆上路,今天蜀黍就要曝光他们!

    酒后驾驶

    到底会落得怎样的下场?

    蜀黍这就来一波

    酒后驾驶相关法律法规

    酒后驾驶分为两种

    违法行为

    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驾);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1千元-2千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5千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犯罪行为

    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醉驾)。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蜀黍希望大家知道

    侥幸心理除了让自己在事后懊恼

    没有任何用处

    一但酒后驾驶,便是将自己推入“虎口”

    将他人的安全抛诸脑后

    在此,

    泰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牢记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杜绝酒驾醉驾,

    安全文明出行。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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