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妻子开车慢 男子酒驾被扣12分
2月18日下午,泰安高速交警岱宁大队民警在泰肥收费站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当时,民警发现一辆小型客车停在收费站内,副驾驶座的女子换到了驾驶座,该男子从收费站走出。民警立即上前,发现该男子带有酒气。调取沿途监控录像发现,一路驾车的实际为该男子。经检测,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原来该男子是嫌妻子开车慢,就自己酒后驾车。到收费站后,担心被民警查住,男子下了车。该男子持有的是A2驾驶证,除了驾驶证记满12分,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他还将面临驾驶证降级的处罚。
作为一名大货车司机,该男子目前的工作也无法继续从事了。得知这一结果后,他悔恨不已。但是,一切为时已晚。
泰安高速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上路是一种责任,当我们端起酒杯时,就要自觉的放下手中的车钥匙。切莫醉在酒中,毁在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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