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堵住研究生招考的“后门”

    近日,有网友在新浪微博爆料,华南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的院领导篡改研究生复试成绩,影响考试公平,引发舆论关注。随后,华南理工大学发布声明,称学校已成立工作组进行调查,目前,涉事4人已停职并接受调查。

    各地研究生考试复试成绩相继公布之际,华南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被指“院领导篡改研究生复试成绩”,一石激起千层浪。事情尚在调查中,事实到底如何,还有待观察。在事关数百万人公平竞争的升学考试上,在事关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上,必须有一种“眼睛里容不得沙子”的果决态度,但凡遇质疑,就要严肃对待,一旦查实,决不姑息。

    事实上,在研究生招考中徇私舞弊已经逾越了法律的底线。教育部颁布的《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明确要求高校教师“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旦有人逾越这两条底线,就必须付出沉重代价。

    既然后果如此严重,为何还有人以身犯险?再者,研究生复试“走后门”,如此严肃的招考,严密的监督机制又哪儿去了?研究生招考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尤其是要从制度层面认真查摆问题,控制风险、堵住漏洞,确保考试的严肃性。

    当然,不同于高考,研究生招生考试过程中,一些高校和教授考试命题、成绩评定、人才选择等自主权较大。但是,这种自主权体现的是对大学办学自主性的尊重,是对大学教授专业精神、师德操守的尊重,而不能被一些人异化为徇私舞弊的幌子,在严肃执行现行规定的同时,还应建立一套更为严格的惩处和退出机制,把师德不彰、胡作非为者清扫出去。唯有狠下重拳、完善制度才能堵住研究生招考的“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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