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位只卖不租 绿化带被改停车位

    近日,有不少市民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关于小区停车位的问题,“车位只卖不租”、“车被贴警示条”、“绿化带被改为停车位”等。督办员就居民反映比较典型的小区进行走访,并对物业、部门等进行了采访。

    万岳华府A区:停车位只卖不租,回自己小区停车还要交费?

    近日,有市民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称万岳华府A区的停车位只卖不租,未购买车位的业主开车回自己家,物业工作人员还会视情况收费,咨询物业此做法是否合理。

    12日上午,督办员来到位于望岳东路中段的万岳华府A区,看到小区内有不少空闲的地上停车位,有人还安装了地锁。督办员随机采访了几位业主,其中有业主反映,春节之前物业对进出小区的车辆管控比较严格,车位只卖不租,可十多万一个车位,太贵。“我没有买车位,之前有保安就不让我将车开进来。”一名业主说。

    就业主反映的情况,督办员来到管理小区物业的山东万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据物业负责人介绍,万岳华府A区建设于2016年,于2018年8月交房,A区共有688户,目前上报装修手续的有四百多户业主,实际入住率不足百分之十。目前,小区内停车位的产权分为两类,一类归已经购买车位的业主,还有一类归属于开发置业公司。

    “车位产权不归属于物业,没有出售的车位产权归开发商所有,物业没有收到开发商的通知称可以将停车位对业主出租,是否出租由产权所属单位决定,物业无权干预。”物业负责人说道。

    那么不买车位业主就不能开车驶入小区一事是否存在?物业负责人回答:“不是不能进,是开车进小区后要视情况收费。春节期间不管业主还是来访的亲朋好友的车辆都可以免费在小区内停车,免费停车的时间是年三十到正月十五。正月十五以后开车进入小区的没有购买停车位的车辆,停车两小时内免费,超过两小时需要收费,执行的收费标准是物价局批准的,而且业主在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也有明确标注。这都是为了规范小区停车。”

    督办员从物业办公室的墙上看到一个“泰安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公示牌”,上面对物业的各种服务标准进行了公示,其中包括车位(库)租赁费为每月每车位180元。对此,物业工作人员坚称,小区内的地上停车位暂时只卖不租。

    岱下明珠:车停在“非停车位”上,物业“贴条”

    近日,有市民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位于岱岳区聚鑫街的岱下明珠小区停车位不够用,业主有时会将车辆停在非停车位上,物业工作人员就在业主的车上“喷胶”,影响视线。其咨询物业的做法是否合理,希望部门予以答复。针对此问题,12日上午,督办员来到岱下明珠小区,看到在居民楼前绿化带附近和小区的路边都规划有地上停车位。在采访中,有居民告诉督办员,“一到晚上,小区内的车位上停满了车,有时候下班回来找不到车位,我们不得已将车停在消防通道上。但物业会给我们贴条,这个条很呆萌,也很黏,不好揭下来。”

    督办员来到岱下明珠小区所属的粥店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物业工作人员称,车位问题由粥店社区综合治理办公室管理。随后,督办员采访了粥店社区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有些业主因自己楼下的停车位没有空位,就将车停在消防通道和公共车道上。我们先是给予业主两次警告,如果业主还是占用消防通道停车,我们就在业主的车上贴警示贴,目的是禁止业主在消防通道上停车。”工作人员说,春节前,小区内部分绿化带改建成停车位,现在小区有600多个停车位,可以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因此,该管理办公室近期将车位给业主划分下去,让业主有固定的车位。

    华城丽景湾:绿化带改成停车位,可不可以?

    近日,有市民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称华城丽景湾小区的物业于去年在没有业主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将小区内最东侧的绿化带改造成停车位向外出租。

    12日,根据居民反映的这一情况,督办员来到华城丽景湾小区进行实地考察。“小区里的停车状况一直很紧张,很多时候下班回来都没有地方停车。小区已建成10年时间,建设时没有预留这么多车位,现在很多居民家都有车,甚至有的一家有两辆车,停车位也就越来越紧张。只要对小区绿化没有太大影响,将绿化带改造成停车位,我也能接受。”一位小区居民说。

    对于绿化带改造为停车位,有的居民同意改造,有的居民不同意改造。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小区绿化带改造成停车位,只是在原来绿化基础上铺设绿化砖,从而停车、绿化两不误。

    “小区绿化带改造成停车位,经过了业主的同意。现小区共有648户业主,有三分之二的业主都已签名,同意改建,一般超过一半业主签名就有效了,物业有业主签名的文件。业主在车位上停车,需缴纳一定的管理费。”工作人员向督办员出示了业主签名同意绿化带改建成停车位的签名表。因涉及业主隐私,工作人员不同意督办员对签名表进行拍照。

    部门: 小区停车位不能只卖不租,绿化带改建需经业主同意

    关于小区物业不让未购买车位的业主开车进小区的问题,泰安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是不合理的,但是小区停车位的产权有些属于人防工程、属于国家,有些属于开发公司,还有一些公共停车位属于全体共有,要看停车位产权,才能确定物业不让未购买车位的业主开车进小区是否合理。

    就小区停车位只卖不租问题,工作人员称,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相关规定:“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车库租赁费的标准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确定。在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后,建设单位将车库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其每次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物业不能将车位只卖不租的。

    关于小区内绿化带改造成为停车位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介绍,若房子已进行不动产登记,则说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经验收,如此便属于物业管理。若小区内部规划想要变动,那么应该先取得一定数量的小区业主签字同意,然后去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批准后才能改建。

    律师:开发商出资建设具有完全产权的车位才“可卖可租”

    关于小区停车位只卖不租问题,山东瀛众律师事务所一律师介绍,小区车位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人防工程,这种开发商无产权,只有使用权,地下车位只能租不能卖;另一种是开发商出资建设的具有完全产权的车位,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根据“谁投资谁受益”原则,作为产权所有人,开发商对所持的物品具有自由支配的权力,即“可卖可租”。

    关于小区内绿化带改建成为停车位的问题,律师介绍,首先看《购房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此项的“约定”,没有“约定”的话,业主可以选一个有权威性的代表,与开发商谈判。争取多数业主的同意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绿化带才可以改建成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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