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制 > 举案说法 > 正文
  • 泰山森林公安分局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件

    2018年12月30日,有群众举报称:在泰山景区黄前镇某村有人售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泰山森林公安分局立即派民警赶赴现场处置,侦查人员在犯罪嫌疑人张某、王某的经营点中搜查出活体野生动物、死体野生动物、冻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共计100余件、狩猎夹若干。

    鉴于案情重大,分局立即向泰安市森林公安局汇报,泰安市森林公安局成立“12.30非法狩猎案”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侦查。在泰安市森林公安局的指挥下,专案组当日将涉案物品全部扣押,并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拘留。2019年1月4日,犯罪嫌疑人张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在侦查过程中,由于犯罪嫌疑人张某、王某非法狩猎现场地处偏远,非法狩猎的时间跨度较长,狩猎的野生动物种类较多,在侦查取证方面存在一定困难,泰山森林公安分局动用各种侦查手段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最终使案件事实清晰明了。

    经查,张某、王某系夫妻,在2017、2018两年的秋冬季节,张某、王某在其承包地内采取安放狩猎夹的方式猎捕野生动物,共猎捕“三有”动物野兔98只、狗獾2只、松鼠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腹锦鸡2只。张、王二人将猎捕到的野生动物剥皮、脱毛、冷冻储藏、食用和销售,活体野生动物饲养待用,所猎捕的野生动物总价值20000余元。张、王二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涉嫌非法狩猎罪,泰山森林公安分局现已将本案移送审查起诉。

    森林公安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即可立案,请广大群众提高法律意识,自觉爱护野生动物。

    GetAttachment (6)

    GetAttachment (7)

    GetAttachment (8)

    GetAttachment (10)

    GetAttachment (9)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中华泰山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 ?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100031号 鲁ICP备08005495号-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公网安备 37090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