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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目三考试作弊俩考生被取消全部考试成绩 一年之内不能参加考试

    29日,最泰安全媒体记者从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了解到,在科目三考试期间作弊,两名考生相继被取消全部考试成绩,一年之内不能参加考试。     

    工作人员介绍,2018年12月11日,考生徐某在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时,使用手机搜索考试题目。2019年1月16日,考生王某在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时,将“小抄”带入考场记录题目答案。在认真核对了考生的各项信息并确认其为作弊行为后,考试员宣布了处罚结果:两人均被取消全部考试成绩,一年之内不能参加考试。     

    据介绍,根据《山东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细则》规定,所有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的考生,在进入考场时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否则将被判定考试不合格。民警在每天的考前讲解中,都会提醒广大考生关闭手机后再进入考场,候考大厅的大屏幕也会滚动播出。   

    此外,工作人员提醒,根据《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规定,驾驶人考试过程中,身体任何部位探出车外的均被判定为不合格。民警在每天的考前讲解中,都会提醒广大考生关闭手机后再进入考场,候考大厅的大屏幕也会滚动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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